1 ) 伪善与真美
海丝特·白兰因犯了通奸罪受到加尔文教派权力机构的惩罚, 胸前佩戴着标志通奸的红色“A”字站在古老的枷刑台上示众。她的手中抱着这个罪孽的证据:一个出生仅数月的婴儿。在人们无情的注视下,她拒绝了年轻牧师阿瑟·丁梅斯代尔提出的忏悔并供出同犯的要求。受过惩罚后,海丝特在城外远离人群的一间小茅屋里住了下来。她以作针线活维生,并细心地照料着她的女儿——珠儿。这时,海斯特的丈夫来到了美国。他满怀仇恨地改名为罗杰·奇林沃思,以医生的身份暗中察访与海丝特通奸的同犯。很快七年过去了。珠儿已成长为一个美丽可爱的小姑娘。而海丝特因为不断热心接济和帮助别人,最终赢得了人们的尊敬,使胸前那本来代表耻辱的红字变成了美好善良德行的象征。 而经过多年的窥探, 罗杰也认定了“道德伟大”的丁梅斯代尔牧师就是那个隐藏的同犯。于是他千方百计地接近牧师, 旁敲侧击,冷嘲热讽,不停地在精神上对牧师进行折磨。海丝特为了使丁梅斯代尔逃离丈夫的阴影,决心带着女儿和他一起逃走,但却被罗杰发现,计划失败了。而对罗杰的恐惧和自己隐瞒罪责的煎熬使丁梅斯代尔的健康每况愈下。终于在离开尘世前夕,他在全体教众的面前,他挽着海丝特和他们的女儿珠儿登上了枷刑台,用以生命为代价的深切忏悔换取了道德上的新生。
《红字》,世界文学名著,美国作家霍桑极富争议的作品,曾被屡次搬上银幕,本文所介绍的版本,是1995年罗兰·约菲导演的《红字》。影片本名《The Scarlet Letter》,又译《真爱一生》或《红色禁恋》,故事讲述了一个凄美动人的婚外情故事。丈夫的失踪,造成一个女人与牧师的相爱。肚子的隆起,暴露了女人的奸情,她为自己的“罪孽”遭受囚禁,然而她拒绝说出情夫的名字。婴儿的降生,成了她罪恶的“铁证”,她的胸前被戴上象征不贞洁和耻辱的红色标志“A”。然而,女人独自带着孩子的种种善举,改变着人们对她的认识,也改变着红色标志“A”的本意。丈夫的归来,却打破了这种局面,他查出了妻子的奸夫,开始疯狂报复。故事结果,纷争平息,牧师最终站出,携女人和他们的孩子,离开了居住地。《红字》,一个令人回味无穷的、名片演绎名著的经典故事。
2 ) 禁
原载于:墨神的凡龛
http://www.thinkjam.org/mercury/archives/2005/03/eiecie2005ie.html上周看的电影《红字》(The Scarlet Letter,1995),触动很深。或许一些专家尤其文学人士带着原著的条框去定格她的时候,会有众多的非议。但是从电影以及改编剧本的角度来看,不可否认《红字》算是成功之作。
她没有完全照搬霍桑小说的原貌,事实上,想要完全照搬也是不可能的。小说从海斯特受到公审开始,而电影却为她补充了一段前因,使故事更完整,人物行为和性格更突出更具特点。我认为,这段海斯特来岛,不惧欺辱,不理会他人眼光,以及丛林巧遇阿瑟牧师等等的安排都为后来打下了坚实的伏笔,这种伊甸园般的场景,一见钟情的相遇与后来受审,以致丈夫回来后的压抑痛苦形成鲜明的对比,是谓欲抑先扬吧。……
…… 另一方面,小说以人物心理的刻画为主,主人公海斯特身上的红字与阿瑟心中的红字,甚至作为新一代小珠儿本身就是红字的象征,三条线索一齐发展,丈夫不断的对牧师进行心上的拷问,两个有情人也因为相爱是过错备受煎熬。当然,一部电影是无法通篇展示心理活动的,于是电影《红字》中导演将这种心理活动具象化,用阿瑟的自责行为,丈夫的复仇计划等等呈现给观众,这就是电影语言的不同之处。全篇以小珠儿的口气画外音叙述,结尾也让有情人终成眷属,不过最后阿瑟还是由于过度的自责和内疚英年早逝,海斯特也没有再和别人在一起--“或许这就是上帝对他们的惩罚吧”。其实经历过这么多矢志不渝的忠贞爱情,最后能够正大光明在一起,一天已是足以,更何况月月年年,不正是那句老话“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据说,结尾还是按照Dami Moore的意见修改的呢。似乎与原著已经相距甚远,可是影片所表现的精神和想表达的内涵还是与原著如出一辙殊途同归了
巨喜欢男主角Gary Oldman演的阿瑟牧师,温文尔雅的外表下是一颗炙热的心,他有知识有风度有思想有理想,他希望以真诚打动印第安部落“邻居们”,避免战争,他把圣经翻译成他们的文字,想与他们共享教义,他深入部落帮助他们,与他们结为朋友。可是统治者们竟然利用他的真诚和友谊妄想消灭异族。他才华出众是少女们的偶像,他与海斯特偶遇一见倾心。他们戏剧性的在聚会上被多次引荐,他们一个漂亮骄傲,一个风度翩翩,他们有共同的爱好--读书,他们更能看穿彼此的心。怎奈海斯特已嫁作他人妇,于是俩人小心翼翼的相处着,苦苦压抑着真挚的情感。她不去想他,他前往遥远的部落传道,一切的自禁只为忘记,或许稍许渐淡相思。可是真正的情感却在这种“禁”中一触即发。Gary Oldman将角色的情感用表情甚至眼神和气质表现的淋漓尽致,让我们的心与他一起流泪流血,一起在禁中煎熬。
我也“禁”了几天,总想认真写篇blog,可是感情还草草未准备妥当,直到这种感觉突然迸发时,就象海斯特听到了丈夫的死讯,那种欣狂还略显自责的的情感,于是我将即日的压抑喷发出出来,历练、凝固成一首“禁”。
禁
(2005.3.9)
谁用发丝捆绑住灵魂
心痛得呼吸都变得无力
谁的尺子试探着距离
遥远的无法测量的缝隙
谁用双手包裹住抗拒
怎么还能听见风的叹息
谁的信仰践踏着心灵
如何能萌生出春的痕迹
锁不住的心 情不自禁
忘了谁的谁 又想起谁的背影
谁用眼光锁住了神奇
神奇般望穿了铜墙铁壁
谁的剪影住进了圣经
圣经点燃了似火爱情
谁用美丽来点缀衣襟
衣襟织绘着猩红的字
谁的勇气刺破了禁令
碎片散落了一地的光阴
锁不住的心 情不自禁
忘了谁的谁 又重回谁的记忆
3 ) 乱七八糟,什么玩意儿啊,不靠谱啊不靠谱!!!
本来冲着“红字”的标题、Gary Oldman还有海报去看的片子。。。
没想到看得不知所云!!!
136分钟的片子,看完了发现,两个多小时再也回不来了!!!
把原著改得乱七八糟,人物简直是顶着原著名号的冒充者罢了。。。
以Demi Moore的声音怎么适合演女主???
说着说着就像缠带卡壳了,让人听着浑身难受!!!
而且,原著中女主那隐忍、逆顺的外表哪去了???
被Demi演成了一个拓荒欲望极强的女权主义者!!!
更夸张的是:Demi在片子里面强壮地像个汉子!!!
有没有搞错???
Gary Oldman也把原著中闷骚的男主演成了明骚的愤青!!!
还有Gary湖中洗澡露PPJJ的场景太扯淡了点吧???
男主一个美洲殖民地拓荒期的牧师,遮还来不及,怎么可能经常跑去人家后院裸泳呢???
再说红鸟勾引女主、女奴偷窥女主洗澡、长发男试图强奸女主、长发男被女主老公暗杀、女主老公自杀的桥段,乱七八糟哪里来的啊???
这不是美剧好不好!!!
至于Pearl,和个道具差不多。。。
完全没有原著中小女孩的灵气和妖质!!!
还有片子的画外音,一直听得我蛋疼!!!
亏了我是个男生,可以很精确运用“蛋疼”这个词来形容自己当时的感受。。。
总之,不靠谱啊不靠谱!!!!!!!
4 ) 一个女性的坚韧和伟大
这个片看第一遍的时候,我感动得一塌糊涂。今天又翻出来看了一遍,废言几句。
一个女人得坚韧和伟大,是第一次看完以后的总结。她坐船三个月到一个陌生的地方独自开始新的生活,买地、安家、雇人、耕种,本身就不是一个平凡的女子会承担的责任。更何况还要面对新环境中人群的挑战和压力:人们异样的眼光、邪恶牧师的骚扰。
正如邻居希莉所言,她的丈夫虽然娶了她的人但是却得不到她的心。一个年轻漂亮、聪明勇敢而又博览群书、思想独立的女人,内心很难被真正虏获。同样地对于丁亚涩,一个年轻英俊、对上帝虔诚的牧师而言,势必要把他的一生献给钟爱的事业了。可是他们偏偏相遇了。我很喜欢这一段,应该是全剧中最美好的部分。别说两个年轻漂亮强壮有力的身体对彼此的吸引(连我也被惊羡了,看来不管男女我都是很好色的),也是精神的契合让他们走到一起。他们眼神接触时留下刹那间的空白,继而又惊惶失措地逃避。Gery Oldman在Moore的纯净坦诚的笑容中不能自拔,害羞而无助,却是满眼的柔情。
短暂的温情在那样的历史背景下显得多么无助而卑微。她丈夫的噩耗,怀孕,受审判被关押,在狱中诞下一女。坚韧的女人在里面哭泣,痛苦的男人在雨中流血以减轻内心的伤痛。社会的伤疤用一个“红字”贴在女人的身上,人心的侮辱作为惩戒--这是最残酷的刑罚。女人丈夫的归来加重了气氛的阴险。疯狂的报复以最阴暗的方式部署,人性的脆弱在那时显露无遗。接下里就是一连串的杀戮,直到最后他们都站在绞刑台上……
我始终看到一张坚毅而伟大的脸,正义的控诉,坚贞的情操。她从来没有卑微的时候,虽然她也感到痛苦和无奈。而相比于女人的坦荡和神圣,那个和神在一起的男人却背负着女人的保护和罪恶的圣明,痛苦地苟延,让所谓的道德扭曲善良的心灵。直到面对死亡,他才大声喊出:"I love this woman. I am the father of her child. And in god sight, I am her husband!" 天啊,他终于释放了自己。看到这里会不会有人泪流满面?
我想是不会再看第三遍了。演员表达得很到位,凄美的故事结合复杂的社会时代背景,情节布置得很从容。大概因为小说本身也不错吧。不会去看小说了。
5 ) 我坚信人类会因为文明而永恒。
“我很敬重和爱这个孩子的父亲,而我不可能也不能说出任何给他带来伤害的话。”
向这样的女人致敬。
所有的宗教禁忌都是人们凭空想象出来的,有宗教信仰不代表就有崇高信仰,有一时的信仰不代表能坚守一生。真正的崇高信仰是严于律己、宽于律人。
所有的信仰之争、主义之争都是权力之争和利益之争。只有为人类和广大人民的终极幸福而追求的才是值得称道的。
人类从最初原始社会的夭折、饥饿、寒冷、病痛、乱伦到现代社会的长寿、美食、温暖、舒适、爱情,每经历过一次王朝的更替和帝国的消逝和民众的觉醒、民主和独立,人类的文明都在螺旋式的上升。
我坚信人类会因为文明而永恒。
6 ) 女主刚怀孕的时候就应该和男主先后离开此地
按照这个版本的剧情和人物设定,亚瑟是很爱海斯特,并且也愿意和她生死相随的,最后海斯特提出离开,亚瑟也毫不犹豫地跟她一起走了。
并且这个电影后半部分男女主面临的惨状和困境比原著中更甚,原著中罗杰只是报复亚瑟一个人,只是从精神层面折磨他。这里罗杰为了查出情夫是谁,不惜怂恿教会彻查参加茶话会的妇女,害死了女主的女奴,还要绞死希宾斯夫人,下一步就要绞死海斯特和珠儿,对亚瑟直接是亲自割喉扒头皮。
前半段海斯特刚来到殖民地的时候,是颇受当地各位地方长官的尊敬和欢迎的,安息日,参观学校,吃茶点,生活得非常愉快优雅。男女主之间相识相恋的经过也让人感到甜蜜唯美,这与后半段男女主、珠儿还有西宾斯夫人都要面临死的危险,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基于此,站在上帝视角、宏观思考了一下,女主应该在刚得知自己怀孕的时候就告诉男主,然后两人错开时间,离开这个地方。
女主刚怀孕的时候也很害怕,她以为拼命干活就能流产,所以不打算把这件事告诉男主,想着自己悄悄流产就完了,告诉男主只会徒增他的担心。直到因为呕吐被人发现告发,在教会接受审判的时候,男主才知道。这时候事情已经败露了,加上她不肯停止茶话会,也不肯认错,长官们逼问孩子父亲是谁,说出来就要绞死那个男人,亚瑟处境非常被动。要么女主蹲监狱,要么男主角死。
女主刚来到的时候,她是很受人尊重的,虽然人们对她穿着华丽、生活消费不够节俭颇有不满。在她丈夫死讯和遗物传来不久,她就怀孕了。此时她应该离开这里,理由是她孤身一人来到新大陆,就是为了等丈夫团聚,两人在这里安家。现在丈夫已经被印第安人杀死,自己又继续等了几个月,还是不见踪迹。也想找回丈夫的尸体,但是已经被海浪冲走了。她一个人留在此地,孤苦伶仃,再也没有意义,还是带着丈夫的遗物回到故乡,把丈夫安葬了吧。回到英国还能有曾经的亲人朋友。这个说法非常合情合理。并且她只是一位普通的妇女,不是当地重要显赫、能带来巨大贡献的人物。走了这样一个人,对当地没有任何损失。加上她行为举指略违反宗教规矩,清除这样一个人对殖民地的秩序还有好处。
女主应该先走,因为她怀孕时间长了会被发现,男主随后走,两人最好间隔几个月,这样才能确保不被怀疑。两人约好在远离该城镇的某个地方汇合,(可以是比较远的荒野里的印第安部落,因为亚瑟一直以来和这群印第安人相处很好,在那里和约翰尼呆了一整个夏天)然后两人一起去另一个遥远的地方,比如后文中的卡罗莱纳,定居生活,生下孩子。这样就不会被当做通奸罪逮捕,也不会被人谩骂,可以作为一家三口正常的生活在一起。
男主离开的理由可以是远在英国的父母病重需要照顾,或家里给安排了婚姻等等。当然最好是故意几次关于工作问题、政建分歧和同行们吵架,这一点开头也有伏笔,在对待与印第安人的问题上,少校认为和平日子快到头了,不久要爆发战争,而亚瑟却想建立与印第安人的桥梁,和平相处。几次争执之后,亚瑟一气之下辞职离开。这样别人都会认为他是因为工作不顺心,政建分歧,无法实现自己的理想抱负而离开,而不是因为私人原因。亚瑟在殖民地一直深受爱戴,工作认真,没有任何作风问题,他离开,总督只会感到遗憾,丧失了这么一个人才,也不会怀疑他是不是因为犯了通奸罪而私奔。
至于一年之后罗杰回来,他就算打听海斯特的下落,也只能打听到海斯特以为他已死,带着他的遗物返回英国。他对海斯特感情也不是很深,何况这一路已是死里逃生,不愿意再折腾,不会再返回英国再去找她,在当地安稳的定居下来就完了。就算他返回英国,也找不到她,因为海斯特对当地的人说回英国只是个幌子,她不会真的回到原居住地,当时交通困难,殖民地也不会派人专程送她、监视她回到哪里去,因为这时候她还没被人们知道犯通奸罪。并且他对海斯特也不会有恨意。原著中是因为他刚来到就看到自己的妻子已经生下了孩子,还被当作全镇的谩骂对象,站在绞刑台上,感到自己受到了奇耻大辱。而这样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妻子出轨的事,只知道她以为自己死亡而离开了此地,会有遗憾,但不会有恨。
弹幕中几次提到私奔。罗杰回来之后,海斯特建议亚瑟走,亚瑟为了照顾他们母女不愿意走。此时海斯特已经走不了了,因为他是全镇人民重点关注的对象,再逃跑就是逃犯。并且罗杰明确表示会监控他们的行为,逃跑也会追回来。第二次是在森林里,亚瑟建议海斯特母女躲起来,躲避罗杰的报复追杀。海斯特却为了救希宾斯夫人不愿意离开。因为希宾斯夫人为她接生,并且被当成女巫要判刑,也是因为她和亚瑟的事情。这时候如果她们再走,就要牵扯其他无辜的人。无论原著还是电影,女主最后都离开了,可见她对这里没有什么留恋,唯一留恋的是亚瑟。如果她能在刚怀孕的时候就离开,亚瑟士也随后离开,这个悲剧也不会发生了。
看在奥德曼的分上,给三颗半星吧。我极其不满罗兰·约菲对结局的改编。戴米·摩尔越来越强势,也越来越失去美感。
黛米摩尔好漂亮对人物的理解偏离了原著,但是我更喜欢电影里的理解和表达,更人性化
不愧是名著
噢噢噢噢,老头子那个是、时候超美艳的好正啊!!!!
Freedom
6/10。原著对性爱的隐晦赋予编导巨大想象空间,自然界的象征手法洋溢浪漫之美:红鸟吸引女主目睹牧师裸泳,林中幽会摘下红字听牧师劝诫,女儿制作桦木小船搭载蜗牛,森林代表女性的活力源泉而压抑的荒原正如女主处境,丈夫用毛巾使劲擦脸戏直接展现原文的心理恐惧,土著与殖民的冲突串联情节成为高潮。
其实男女主角并不是我眼中的帅哥美女,但是看了一会儿便觉魅力难当,再次说明人格魅力是最致命的。没有看过其它版本,所以不知道为什么恶评如此。我只觉得当GaryOldman在林中搂住DemiMoore,大声说我爱你,我永远爱你,上帝在上,我将尽我所有力气保护我爱的人时,我有被感动到。
为了Gary Oldman,给四星吧。
裸泳啊出浴啊深情对视啊什么的,导演真是各种给力。对于我这种GO大叔和黛咪小姐的死忠来说,这电影完全是福利,更别提连打酱油的男二都是Tom Hagen了。GO叔年轻时真是各种狂野各种帅,黛咪小姐则是又坚强又美。完全不一样的红字
绝对少儿不宜,我觉得可以归入NC-17。与同学们观影于老师家。囧!
那些自诩虔诚正义和高尚的蠢货bastards,在把象征耻辱的A字挂在她的胸口上时,也把她那“见不得人的不光彩的”爱人的名字别了上去,Adultery?No,it's Arthur。
看过电影年代真的很久远了,几乎忘了加里·奥德曼这个曾经在《这个杀手不太冷》的变态的警察,还有敏感的贝多芬《不朽真情》永远的爱人(台)和《至暗时刻》的英国首相以及《锅匠,裁缝,士兵,间谍》那个老谋深算的特务头子……电影描绘了男女在荒蛮时代追求自由的愛,而在所谓清规戒律下压抑着人性和激情的碰触。她与牧师的热恋始于还是有夫之妇时,牧师说,我们第一次见面你没有告诉我妳是结婚了,而她也不假思索地反驳道:你也没说你是一个牧师。如果丈夫死了,他们也需要等服丧以后以及必须证明她丈夫死了才可以改嫁;而此时,她则面临的是通姦罪,面对怀孕的传言,她甘冒风险,面对道德审判,她只字不提愛人的名字,宁可被判刑;在她屈辱的被逼戴上象征淫乱的红色A字时,她那传言中被印第安人杀死的丈夫被放了回来。电影里她不屈不挠的争取到愛的权
在神的眼里什么是罪呢
看一半看不下去了实在不想再见到Gary和DemiMoore 之间有什么发展........
老片子,很经典,两个相爱的人迫于世俗的陈规和眼光而努力付出自己保护对方,现在虽说自由恋爱,但也少不了被一些东西禁锢,爱情与世俗道德、伦理观念该如何权衡,值得思考
3.5。拖太长了。历尽千辛万苦终成眷属却活了不到十年,这是什么命,忒苦逼了吧。。第一次觉得Gary Oldman还是挺有魅力的。ps恶心的国配,我是怎么看下来的。
我永远不会忘记第一次看时,泪眼滂沱的情景。收包 2015年2月5日
其实改变并不甚好,但是对早年美国田园风光的还原,意境还是在~黛米摩尔的表演,除了表情倔强,别无可赞,尤其像个生硬的荡妇。这个女子,纵然出轨,也让人觉得她是坚贞的~
一个女人得坚韧和伟大,很赞同!
“谁又能知道,在上帝眼里到底什么是罪恶呢?”我们当然知道不是吗?~无论在网上还是现实我都一直在强调:天下的道理就那么一点点,做人最关键最重要的东西就那么一点点,一个人不管什么出身什么生活经历,只要ta活到一定岁数没有不懂的,这世上没有几个真正的傻瓜和混蛋,只有装傻充愣和成心犯浑的。所以西方人讶异于中国人普遍不信教并问“你们以什么为道德依据”时一位中国人只回答了他两个字——“常识”。可以理解那个做丈夫的心情,但之后他采取的种种卑劣手段只能让人联想到因刻入骨髓的自卑而只能靠造谣生事指鹿为马阳奉阴违掩耳盗铃皇帝新装还贼喊捉贼倒打一耙活着的键盘侠,真的不值得同情更不值得原谅。唯有手刃情敌和发现杀“错”了之后马上自杀的血性才是那些整日只敢在网上上窜下跳现实中蠢坏兼修见光死的低等生物无论如何也比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