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什么是好人,
什么是坏人,有标准答案吗? 」
这是由一场无差别杀人事件,延伸出的几个家庭间,不同立场、不同参与者的故事…….
▪ 因孩子罹难濒临破碎的_受害者家庭
▪ 儿子杀人于是避逃人群的_加害者家庭
▪ 帮死刑犯辩护而受尽谴责的_法扶律师
▪ 弟弟患病带给姐姐人生课题的_家庭
这是一个,可能发生在「我们」每个人身边的故事。当事件发生,我们会选择如何面对?
一部好的剧,能让受众思考。我们与恶的距离这部剧,做到了,它引起了我的思考,相信,也有你们的。 看了4集,我觉得全剧的线索就是开篇王赦律师说的“李晓明杀人背后的动机是什么?”然后,随着剧情的发展,这些杀人犯杀人的原因落脚到了原生家庭: 1,犯人陈昌扣着指甲,问王律师他的父亲说起他什么了吗,问到他的什么事了吗?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他问这句话时的状态,显然,他对父亲是否关心他充满了不确定。 2,应思悦的继母来找应思悦和他父亲的时候,只给思悦的父亲带了一份早餐,可想而知,思聪和思悦两姐弟从小到大又感受到了多少温暖呢?思悦的父亲更是说,早知道思悦母亲的阿姨是精神病患者,他就不会娶思悦的母亲。思悦父亲得到这句话,残酷地多么赤裸裸,思悦父亲对思悦母亲,可曾有过一丝爱意? 李晓明的原生家庭之殇并未揭露,但想必也是要落脚到原生家庭去的。 虽然编剧落脚在原声家庭,但编剧却没有责怪父母的意思。这可以从刘天晴的成长中反映出来。 刘天晴,因为父母的不和,母亲的关注不够,也成了有些令父母头疼的孩子。刘天晴就是编剧用来说明刘晓明,陈昌,应思聪的成长历程的。但是我们忍心责怪刘天晴的父母吗?我们忍心责备乔安和昭国吗?我是不忍心的。因为乔安和昭国的痛,我们都看到了! 乔安和昭国让我无比难过的,乔安和昭国是受害者,但他们也在无意中,伤害了他们的女儿。一场伤害,行凶者伤害完了伤害就结束了吗?不是的,没结束,受害者也不能自控地要去制造另外的伤害。 而这些杀人犯和让父母头疼的刘天晴,则让我觉得无比荒唐,我们是受害者,给我们带来伤害的原生家庭——我们的父母也是受害者,而我们的父母也是他们小时候那个原生家庭的受害者。我们都受到了伤害,但谁该被责备吗?没有人!就是这么可笑,没有人该责备,但是我们所有人却都受伤了!拿重男轻女来说,女儿受到了来自母亲的伤害,而母亲从小也是被外婆轻视着长大,母亲和外婆从小就见到身边的人都重男轻女,受了伤害的她们只能认同“女孩就该被轻视”来减少自己的难过与失望,女儿究竟能怪谁呢?母亲吗?母亲也是受害者,是这个重男轻女环境塑造出来的人,母亲的母亲亦然。 但原生家庭的伤害是真实存在的,它那么痛,它影响我们如此之大,究竟谁要来为这些伤痛负责呢?文写到此处,我突然知道了答案。本来想写,希望编剧能在后面的剧情里解答我这个问题,现在,我突然恍悟,只有自己!只有自己才能为原生家庭的痛负责,除了自己,再没有第二个可以帮自己了,原因就是这么简单,虽然自己并不是加害者! 突然觉得王律师这个角色的名字是“王赦”说不定是编剧藏了深意在其中。赦免给我们伤害的原生家庭,赦免精神病人犯下的错,思聪住院治疗后,曾因药物的副作用,而不流利地说着对不起,一遍又一遍!
这部剧还大量着墨于精神病人的问题,着墨于精神病人的污名化。我是一个心理学专业的学生,精神病人只是生病了而已!看到讨论区有一网友发表问题,给精神病人免除刑事责任真的合理吗?合理的。患了精神分裂的思聪有幻听,也有一些与事实不符的想法,他们有时可能认为自己的生命遭到了威胁,但事实并没有,于是犯下伤人乃至杀人的罪行;也有可能他们幻听到的内容是教唆他们去伤人。 最后,希望受到原生家庭伤害的人,能为自己的原生家庭的伤痛负起责任来,想办法让自己走出来!也希望社会对精神病人能多一些的包容,即使不能做到,也不要去歧视他们,不要去污名化他们!
了解台湾现况的人都知道,什么是台湾价值观,里面的很多比如里面的废死,为了解死刑犯不停奔波的律师,不顾人质安全,媒体现场直播抓捕。在为了收视率做低俗新闻,但又想确保信息真实度的新闻责任感之间纠结的品味新闻,其实都是台湾现状。 该电视剧为了体现真实的氛围,请了著名台湾最敢说的节目主持人李晶玉现场模拟精神病鉴定的政论节目。此剧由几个真实事件改编,质量说实话吊打了很多大陆剧,毕竟大陆剧现在很少有这类实事类的电视剧,还处于一窝蜂拍傻白甜式的肥皂剧的阶段。 但是,虽然电视剧将这些情节展现得非常严肃,然而这并不是事实,真实案件的加害者并没有妹妹,这个故事巧就巧在加了这个角色,显然这个角色是为了烘托废死立场而设定的。 这剧另一重要角色媒体,最臭名昭著的标题党就是从香港传到台湾后发扬光大,对的就是那个就是做彩色鲜艳大版面的🍎报,某种意义上说,台湾新闻氛围是它带坏的。以至于台湾网络媒体作过一篇报道,台湾媒体评论IQ30的讽刺文。网络酸民有句最刻薄的话讽刺台湾媒体:“今天不读书,长大做记者。”(这句话其实应该从大陆天涯台湾板块传过去的)其实不是因为他们真傻,一切都是收视率点击量,这点跟大陆网络媒体,自媒体半斤八两吧。这使他们很多报道内容没有下限,这使台湾媒体处于一种无厘头式的癫狂状态。 在选举制度下的国家跟地区,自由民主自然的被商业媒体垄断,无政府主义的自由思维一般都是从学者论述,到媒体发扬光大,口口声声的喊着反对政府无能不作为,要反体制,其实这些媒体就是体制的一部分。自由主义的媒体仅仅是将媒体的公权力扩大化。作为选举制度中的第四权,唯一问题是它们没有一个正儿八经的监督部门。这就是制度设计的矛盾之处,作为体制中的第四权者,自然是体制内的公权力部门,但没有监督部门,自然滥用权利了,但媒体作为言论自由的捍卫者,如果运用公权力对其约束,这本身就反了体制。 商业媒体收视率是电视台唯一生存的法则,而小小的台湾竟然有上百家媒体拥蜂而上,这么小的市场,为了生存各种没底线的故事都会报道,目的就是吸引眼球。都说媒体监督政府,关键问题是谁来监督媒体,这就是台湾乱像的起源之一。 这部剧展现了台湾媒体的生存困境,也展现了台湾价值观,比如政客节目上最经常出现的恐龙法官,废死联盟,把精神病院盖在热闹的居民区等等。 另外里面的几个主角的价值观都是绿色政治人物倡导的东西,并不是它们不好,而是这些倡导不切实际,不能解决问题。导演对台湾环境的写实至少在电视台职业展现上可以说是纪实的。 同样,里面的主要人物角色其实都是非理性的,不是不可信,这是一种现实状态,一种小确幸的傻劲,这个电视剧把它做成了招牌。 比如,律师自大认为自己可以通过了解死刑犯的过去就能杜绝这类屠杀发生,这是社会工程,任何一个团体或者一种职业都不可能单独做到这些。电视剧中,这个律师上了不只一次政论节目,剧中这个角色有意思的就是在上节目的自信跟现实中自卑心态鲜明对照,体现在剧中见岳父岳母上。显然这个角色的自卑来源能娶到跟他身份地位不匹配的女人。 他做了大量跟工作职务要求不符的事情,显然有冲撞法律体系冲动,这类冲动的律师,又常上政论节目,那就有着显而易见的从政欲望,这符合台湾从政三大行要求——农业,医生,律师。不过大陆这边把企图冲撞法律边界的称之为职业讼棍,这类律师在没到社会转型需求的时候,成长空间不大。 这部剧表达的是现实,也表达了价值观盲区的迷茫,整部剧看着挺憋屈,整个人陷入无穷无尽的压抑状态,最痛苦的是,这些问题无法解决,一集延续到下一集。感觉这是一种集体的无意识压抑。 我个人认为这是一部表达价值观困惑的剧,并通过一起真实案件将这种困惑表达了出来。这是追求的价值观跟社会现实脱节的困扰,在这种困扰中,社会其实在原地打转甚至后退。 最后,还有个真实荒唐的事情,台湾一号女领导把这部剧当政绩宣传并在Facebook推荐,老实说,这部剧其实隐含着对台湾现状的摇摆姿态,而否定只有两个原因,要本土,却并不本土。追求价值观,但没有价值。
“在一个奴隶制存在并得到维护的国家里,一个正直公民的唯一出路就是监狱。”——列夫托尔斯泰《复活》
绝大多数人一直觉得关在监狱的人才是有罪的,很少有人会认知到,真正有罪的是监狱之外的人,因为囚犯的罪已经被法律审判了,而监狱之外人群罪行的审判尚在来世。如果这世界上没有来世,那么这份审判也因为占着群体的压倒性人数,从而被赦免为无罪。你们知道的: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罪的,决堤时没有一滴水是无罪的,一场命案的发生没有一个人可以称自己是无罪的。
News哥说我们都是好人为什么结果会是这样呢?
其实我当时第一感觉是认为,编剧应该把这句话话改成“我们其实都不是坏人,可为什么结果会变成这样呢?”。乔治·奥威尔在《1984》中有一句话回答了这个世界99%的疑问:我知道结果,却不知道原因。我也不知道原因是什么,但是如果世界上还有人在找寻原因,那么事情就还有向着好的方向发展的可能性。
很久不看新闻了,尤其是这个词变装成了“热搜”。从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王宝强的离婚案,鹿晗的女友关晓彤,屠呦呦获得诺贝尔奖,陈羽凡吸毒,每一个走上热搜的新闻里,我记住了事件的名字,却并未有多少注意力去关注事件的发生、高潮、谢幕,就像路边开过的花,我走了千次,它花开花谢里,似乎连记忆中的影像都让我带着质疑——银杏树真的会开花?
今天突然想认真的写一篇文章关于电视剧《我们与恶的距离》,并不是它有多好,只是觉得:如果我们都开始寻找原因,一切即便是以龟速在变化也终归是可以改变些什么。比如原本打在无辜者身上的一滴水也开始学会温柔。
这部剧只有十集却有无数议题,触及到我思绪的变得千头万绪,借《苏格拉底的申辩》中苏格拉底的一句话作为讨论的开始吧:就像一段长跑,你们跑过了我,可是邪恶比你们更快。虽然今天你们判了我死刑,但是我的审判已经结束,而你们的才刚刚开始。
李晓明在有成剧院开枪射杀,被逮捕后只说了一句话“这辈子我要做一件大事”。一件事,一句话,十万火力。故事的开幕点爆了烟火,烟火好看,炮火很响,而我看到的最经典评价是今年的金马奖非它莫属。这句话没有错,可为何如此像个无赖。
很早以前我看过一个新闻,有一个杀人犯从北追到南,在逮捕后记者的镜头前面微笑着说“这辈子只在电视前面看过,没想到自己还会有上电视的机会”。评论区七嘴八舌,有调凯,有愤怒,有跟风,还有颟顸无知。
不记得是高中时代还是大学,有一则关于叙利亚战争的新闻报道:很多年轻人并不知道自己扛着枪,走在示威人群中会发生什么事,不过是单纯的觉得好玩。我相信很多人是没有足够的心理承受能力去看战地记者在战争核心区拍摄的图片。为了照顾广大人群脆弱的心理,血腥与暴力往往都被烟雾多遮掩。
这两则新闻,一个是有意为之,一个是无意为之,除了都挑战了人性的共同点之外还有一个共同点,这里面都有人群。《乌合之众》有一句:人群是没有头脑的,他们依靠脊髓在行动。一个人不敢做的事,但因为一群人而使得力量变大,从而失去胆怯,开始为所欲为。
为什么我们会需要法律?因为它是民主的象征?那奴隶社会、君主制社会、封建社会都有法律。最大的自由是自律。可是除了极少数人有足够的自律,大多数人并不能做到。因此,法律不过是帮助大家自律而已。
这便是整部电视剧我所想说的:你希望你吃的绿色食品是真正的绿色食品,你希望你穿的衣服是真正天然原材料,你希望你装的防盗门是真正的安全无害,你希望这个世界所有的监狱都能关住坏人。
读书群的伙伴说“就像无名河边上放生的鲤鱼,前面放生后面在捞”。我百思不得其解一个人究竟得做了多少亏心事,需要做这种事储蓄功德!事情的重复在于,一个人不仅需要如此荒唐的行为拯救虚无缥缈的福祉,也需要以荒唐的心里暗示获得人身安全。为什么一个人需要费尽心机的赚钱去买一套顶级公寓,安保措施达到十级以上?为什么一个家庭要花十倍的钱去私立学校?为什么一个人沾惹罪恶后从出生到死亡都是罪恶污染源?由这个问题开始的贫富差距、社会安全、学校教育、人际关系复杂到整个大英博物馆都难以容纳下其文献、研究、报告、分析、数据、解读。
你以为你花千金就可以建立逃避恶的封闭屋,它其实就是一场雾霾,同呼吸共命运。我们应该都知道从新中国建国至今,我们国家的法律条文增长速度与GDP比翼齐飞。我们也应该知道文化教育水平从全民平均的小学水平,飞跃到接近大学水平。我们更应该知道比起上一代人的生活水平,我们至少没被在类似于“三年自然灾害”谎言中弥难。
作为“七岁智商”的群体,我们深信只要去好的学校,有好的工作,就可以安稳、幸福然后在以平安为表面下享受着过完一生。我们谩骂法律保护有钱人的利益,然后转过身谋取一切福利让自己变成有钱人。在成为有钱人之后,我们才发现真正掌管安全无害的是有权人,所以我们在卖官鬻爵的勾当中让自己穿上权利的衣服。让我觉得在这个看不见终端的链条中最不可思议的一点是:踩着别人善良登上高峰的人,明明一生与庄稼汉同样奔劳却为何会觉得对方卑下。难道真的因为拿着屠龙刀的就长得比拿着杀猪刀的帅?
安全是自己给的不是法律给的;幸福是自己与自己的和解不是咨询师颁发的结业证书;理想的环境确实是争取得到的,但是它必须首先是理想不是幻想。钱和权,可以做很多事。比如你被银行前台营业厅的客服指责了一句,你可以立马让她卷铺盖回家。再比如,在昏庸和谄媚的法官面前,你可以免掉牢狱之灾。这些对于普通人而言是如登天难事,于他们而言不过是举手之劳。
可是谁想过,你今天比上一代人生活的环境更安定,你付出的劳动才是上一代人所说出来的那一点点苦而已。可是你觉得你过的好吗?安全吗?俗气一点:幸福吗?在法律保护了你的肖像权、财产权,选取权,被选举权之后呢?你觉得你内心获得安全了吗?你觉得你与十年前没有更完善的法律时,生活的更有安全感了吗?
为什么我们都知道鸟儿站在细枝上不是因为它相信脚下的树枝而是相信它自己的翅膀,却从来不知道自己才具有真正保护自己的力量,法律不过是那根树枝而已。我们没有翅膀所以不能飞翔,因此很多人会说,因为我们面对事实的无能为力所以只能求助其他人。很多时候我们不能惩罚罪恶,所以只能以恶治恶。
如果解决一件事你采取了最容易的方式也将埋下最容易引爆的灾难。群众的愤怒是最大的力量却也是燃料最快的武器。距离江歌案审判结束不过半年,媒体便抛出江歌母亲利用群众同情心继续装受害人等话题。我们明知道祥林搜是个悲惨的人,但是听了十遍后便觉得好笑。你以为你拿起的是道德的武器,其实不过是一张刻着惩恶扬善的求签桶。
法律只负责审判,它并不负责杜绝;道德可以负担一切美德但它负担不了公正。王赦说“我知道他杀了人,我知道他该死,但是为什么你们要这么着急。我们作为被告人的律师不知道,媒体知道。”
谁会知道自己在无形中杀了善良,这种比海洋之心,UFO还罕见的东西又何曾出现在我生逢不幸的时候?愿意坐下来听完整个新闻的人必定曾被不幸对待过,而被善良解救过。我想身在民主时代是我们的幸运,因为它努力的维护着尽可能多的人身上的利益,也给予身处最底层民众尽可能多的机会去挣扎。
我们对世界的不满并不会改变世界对待我们的方式,思想是根植在人生存环境当中,我不相信一个电视剧会改变一个人的决定,就像我不相信一个人没有被恶意的对待而做出了泯灭人性的行为。那么你知道一切都没有意义,一切都不会改变为什么还要做这件事?
恰好是我不知道这件事的原因,所以我想知道原因,在我正常行驶轨道上的一点点改变,角度似乎改变了,或许将来我不过是兜兜转转又回到冷漠的态度,但至少我曾在黎明前挣扎过。说这是五十步笑百步,荒唐,地图上中国与美国不过十厘米,你走五百步能到吗?
你是行恶的人,我在无意中种下了恶的果,我们都是有罪的,但我们中间差的不只是五百步,因为我还有人性的挣扎。《我们与恶的距离》并不是宣判了谁的罪,就像法律它并不能审判所有人的罪,它只是说了一个重复的话:无论是谁,犯了错都有坦诚错误的权利。道德审判的是人性,但你必须知道它来源于人性。我们只有七岁的智商时却没有七岁的善良,你觉得只有酷责才能制止悲剧,但是随处可拾的例子告诉你,酷责并未制止恶,再严酷的刑罚也阻止不了罪恶发生的脚步。真正阻止恶发生的,始终是那一点点的同理心,也就是人同此心,事同此理。
王赦说“媚,我真的很羡慕你,你有爱你的爸爸、妈妈,你生来就不需要懂得苦难。”(原文有所偏差,其意思一致)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能理解美媚所说的“这些我都知道啊,可为什么在你眼里我就是那种十恶不赦的人,我也只是想保护我的孩子”。
我们与恶的距离中间有什么?有你,我,他还有它,一个人不仅有人性还有兽性。我们不需要宽容任何人,但是我们需要克制自己的兽性,这份克制里需要我们去明白一个人的难处,去体谅一个人的不幸,去知道一件事发生的推力,从而改变自己的例行轨道,避开下一次的种恶之旅。世界本就不缺恶意,何苦为难善良。
为什么我要写这篇文章,为什么如此迫切的想要推这部剧,我想或许这样那个濒临绝境的人会获得最后一根稻草,而有一天我的小孩路过马路时,对方会留存一丝善念。毕竟,如果悲剧发生时,始终是:我们无法挽救的不只是生命还有人性。那法律的意义在哪里?道德的意义又在哪里?活着的保障又将何去何从?
最近,一部由台湾公视与HBO Asia合作推出的电视剧《我们与恶的距离》(The World Between Us,以下简称《与恶》)令不少观众大呼惊艳。“金钟奖预定”、“年度最佳华语剧”等赞誉声不绝于耳。
《与恶》讲述的是一起精神病患随机杀人事件之后,受害者家属、加害者家属、辩护律师及其家属、一般的精神病患及其家属、公共媒体以及精神病院如何面对伤痕、重建生活的故事。整部剧泪点密集,高潮迭起,刺激观众以社会为维度,重审旧有的善恶观。
目前的剧评大都肯定了《与恶》的观点立场,譬如将善恶去标签化、为精神病患去污名化、反思媒体作用等等,当然也出现了少量尖锐的批评。考察剧集的内容固然重要,不过也可能落入窠臼,或是一味肯定其观点如何正确,或是表明与其不同的立场观点。也许可以更进一步,借助人们对《与恶》的不同意见,更深地理解彼此期待何种正义,追求怎样的共同生活。那些让我们缠斗不休的剧情议题,或许埋藏着解读时代精神状况的钥匙。
撰文 | 李静
时代的精神状况,如水似风,每个人都浸润其中却又难以清晰表述。这不禁令人回想起在时代转轨的1993至1996年间,大陆的人文学界曾经发起过一场“人文精神讨论”。当时,面对蓬勃发展的市场经济与大众文化,知识分子对于人文精神的失落倍感焦虑。但由于未能找到有效的谈论方式,这场讨论最终流于空泛,影响有限。此后,在市场化与个体化的双重夹击下,发生着种种形变。知识界内外其实也从未放弃对之加以捕捉与把握的努力。而《与恶》的热播,无疑又为我们审视这一问题提供了一次难得的契机。
在当下公共领域的情感表达以及对于精神状况的描述中,起码存在四条主要脉络。其一,情感市场的形成。他们或以心理“科学”之名,将“人”物化为若干指标,从而教人精确计算如何在人际交往中获利;或善于搅动时代的焦虑情绪,精准收割流量,然后再给出相应的抚慰商品。滚滚情绪流,在情感市场中俨然成了滔滔资本流。其二,情感的私人化或是圈层化。他们或将情感完全回收到个人层面,似乎只要用心理学“知识”解剖和认识自己,一切问题便可以迎刃而解;或是寻求小圈子的支撑,孕育自己的“同温层”,以此抱团取暖,互相点亮。而对于公共事件,往往只能依靠媒体的转述,在“吃瓜”和“反转”间张扬自己的“正义感”。其三,低期待值的情绪氛围的形成。当下流行的“佛系”文化、“丧文化”以及“人间不值得”等种种观念,传递出了许多人在现实面前的无力感与虚无感。不少年轻人循此过早进入“中年心态”,主张与其失望,不如提前降低自己的期待值,以平衡情绪落差。其四,情感与精神状况成为学术研究的新的关注点。一些学者突破学院壁垒,开始尝试直面时代的精神状况,不再居高临下地批判,而是做出学理性的分析,将个体精神状况与历史、社会、政治等层面的因素相勾连,从中汲取思想资源(学者贺照田对于“潘晓讨论”和雷锋精神的分析便是示范)。
在我看来,对《与恶》的解读,不妨置于这四条脉络交织形成的对于时代精神状态的认知结构之中。《与恶》将个人痛苦与社会各方力量最大限度地关联起来,由此观测了“恶”的形成机制及其复杂性。所有人都是局内人的故事设定,也就使得在公共视域内直面时代众人的苦痛挣扎成为了可能。由此看来,《与恶》更接近于前述当下认知时代精神状况的第四条脉络。而难能可贵的是,与可接受度不太高的学术语言不同,《与恶》贡献了一个十分可感的故事,把观众引向一道又一道错综复杂的道德选择题,让不同的“善恶观”在此碰撞。正是在争论的胶着点上,时代精神状况中的难题被凸显出来,而一种关注时代精神状态的建设性方式也由此展开。这大概是我们在《与恶》播完之后仍有必要重提此剧的最主要的理由所在。以下我将从三个争议点,逼近《与恶》里那些与我们息息相关的真问题。
《与恶》最为人称道的,是它呈现了一个近乎来自上帝视角的“事件全景”,展现了随机杀人事件发生以后各方的真实处境,尤其深度聚焦于以往常被忽略的加害者及其家属的痛苦。不少观众认为,正是此剧引导他们去关注这一群体,促发他们重新思考法律与道德、人权的关系问题,以及善和恶的边界何在。但批评意见也由此而生。在批评者看来,所谓“全景呈现”,并不意味着去“平均”地展现事件各方。《与恶》花了很大的篇幅塑造杀人犯李晓明的母亲和妹妹李大芝的人物形象。当掩面偷生的李母掏出内心的困惑——“天下没有哪一个爸爸妈妈要花二十年的时间去养一个杀人犯”,当李大芝面对受害人家属宋乔安大声喊出——“难道我和我家人连活下去的权利都没有吗”,无数观众泪花奔涌,剧情达到高潮。这的确是以往的同类影视剧中着墨不多的面向。而相比之下,受害者一方的展现在剧中却没有那么“惨”。比如受害者宋乔安、刘昭国一家虽痛失一子,但他们仍育有一女,而且夫妻二人皆为新闻行业的精英高管,宋乔安的妹妹和妹夫还是专业的社会工作者与心理医师。
在这些种种设定之下,直接的感官便是加害人来自底层,而受害人则为精英,观众自然会给予加害者及其家属更多的同情。此外,其他的受害者家庭在剧中扮演的大都只是一些功能性的角色,显得“毫无灵魂”。因此,有批评者认为《与恶》矫枉过正,以呈现全貌为名,却以加害者家属作为实际主角,具有明显的道德与价值倾向性。
在此基础之上,更严厉的对于《与恶》的质疑是“伪善”。在批评者看来,善恶可以去标签化,但不能模糊起码的道德底线。加害者及其家属可以被理解,但所谓的“理解”如何与“脱罪”、“免死”、“圣母心”划清界限?更何况,这样的“理解”对受害者公平吗,谁又能跟受害者家属感同身受?难道只能被教导成为饱含慈悲之心的“完美受害者”吗?更有批评者尖锐地指出,如果事情发生到你的头上,你还会如此理性客观吗?
对于此类意见,剧中的辩护律师王赦的原型——台湾人权律师黄致豪反问道:“为了对抗怪物,我们必须变成怪物吗?”尝试去了解加害者,是为了从中寻找“恶”的形成机制与发展脉络,从而最大程度地预防“恶”的发生,教化潜在的“危险之人”,从而在根本上保护我们的共同生活。在黄致豪看来,没有人是天生的杀人犯,如果我们只是在每一次无法预料的恶性事件之后,最为迅速和本能地将杀人犯除之后快,我们将永远无法运用自己的能力,减少“恶”的发生。
这大概是两种对于“恶”的不同态度的冲突,即朴素正义观与现代犯罪学的对撞。在中国文化中,“杀人偿命”、“一命抵一命”、“因果报应”是最基本、最核心的道德—法律信条,体现了民众最朴素的正义感与安全感。而现代国家最重要的治理目标之一,便是保障社会治安与个人安全。个人出于恐惧与安全的需要,也必须要以“重罪用重典”作为制度保障。因此,所谓的“理解加害者”,也就非常容易被看作是挑战常识和道德底线。
可事实并非如此简单。在另一方面,犯罪学家加罗法洛曾经总结道:“刑法只知道两个要素,即违法行为和刑法。而新犯罪学却认识到存在三个要素,即犯罪、罪犯以及制止的手段。”福柯在《法律精神病学中“危险个人”概念的演变》中指出,19世纪初精神病学开始涉足司法领域。这使得犯罪“病理学化”,犯罪开始被视作一种病症。法律精神病学认为,通过对罪犯的心理鉴定,可以剖析出“危险因素”及其形成原因。
在王赦和黄致豪看来,他们了解过的精神病患杀人犯,大多是因为长久的“疏离感”和“不安感”导致了极端行为的产生。如果在必要的时候拉他们一把,情况也许就不会这么糟糕。尤其在现代社会里,“不安感”和“疏离感”愈发普遍,如果依然对此处于无意识状态或坚持拒绝了解,那么“恶”就将变得愈发不可理喻,我们也将完全被动地面对“恶”的随机发生。有鉴于此,黄致豪持有司法教化与修复式司法的理念,这也延续了中国传统法律中“以礼入法”的经验(瞿同祖的《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对此有着精彩论述)。我们当然可以有无穷尽的关于中国文化传统与现代法律职能是否兼容的辩论,不过最关键的问题或许还是到底怎样才能让“我们”以及身处的社会少受伤害?
在这部仅有十集的精悍之作中,几乎每集的开头都会播报一则社会热点新闻,并附上网友们的犀利留言,舆论场上一片腥风血雨。第四集《病识感》片头,虐杀儿童的犯人陈昌因为被鉴定患有思觉失调症(旧名“精神分裂症”)而免得一死,被判处无期徒刑。人气最高的留言道:“免死‘精’牌,我也要来一张”,“禽兽和律师一起装疯卖傻,律师自己带回家教化好了”。留言的对错不是关键,关键在于这些留言呈现了民众普遍的观念状态与内心的道德感。剧集内容的展开,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与大多数人面对重大事件时的直观反应进行对话,试图引导观众形成更为全面、理性、辩证的看法。倾听、关爱、理解和包容被拧成了“黑暗里抓得到的线”(见主题曲《别让我走远》)。而精神病患这个社会边缘群体,也成为了本剧的重点理解对象。
精神病患到底是可怜之人,还是危险之人?从不同的立场看过去,会有截然不同的结论。司法审判中的精神鉴定,到底是维护了法律面前人权平等和司法正义,还是沦为了对罪犯的包庇,着实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非专业人士来说,即使再关注司法精神鉴定的结果,都无法准确知晓其成果的科学性到底有多少。因为精神鉴定的专业性非常强,需要通过专业会谈、测验、检查以及访谈相关人士等多种手段,凭借有限素材回溯犯罪过程的“精神状态断面”,推定犯罪时刻的意识状态与责任能力。而且,不像生理性疾病有明确的指标数值作为判断标准,不同的精神鉴定方法可能会导致鉴定结果并不完全不同,因而难以避免主观色彩。在法庭上,精神鉴定还需要用通俗的语言向非医学专业背景者论证自己的推论。杨天围的《以疯狂之名:英美精神异常抗辩史》一书就结合具体案例对司法精神鉴定工作有过详细梳理。总之,非专业人士对这一过程的准确性难以判断,对其结果又高度关注,在两者的张力之间产生种种担忧也是无可非议。可见,消除“伪善”,恰切地惩恶扬善,绝不只是一种态度,而要求必须同时兼顾司法、科学与人性。
专业手段尚且面临诸种拷问,普通人理解精神病患更是十分困难。《与恶》尝试表现思觉失调患者应思聪的身体感受,多次呈现幻听、幻视的场景,让观众对这一病症有了直观的体验。《与恶》的正面效果之一,便是刺激某些观众开始认真思考,如果身边出现类似应思聪这样的精神病患,我们该如何面对?台湾学者林淑蓉曾在1999至2005年间在某精神病医疗机构进行长期田野调查,努力透过思觉失调症患者的幻觉经验去理解他们的生活世界,尤其是对情绪和行动的影响(具体可参看,收入蔡友月、陈嘉新编《不正常的人:台湾精神医学与现代性的治理》一书中的林淑蓉《身体、意象与变异的自我感——精神分裂患者的主体经验》一文)。不过专业研究一时间还无法改变人们对精神病患的惯常印象,基本的知识普及依然非常滞后。此外,精神病患就医条例虽经修订,既努力防止“被精神病”的乱象,又要帮助真正有需要的人及时就医。但在落实过程中,依旧困难重重,精神病患面对着就医难、出院难、回归社会更难的现实状况。在此前提下,精神病患的去污名化与普通民众的生活诉求如何兼得,还有着相当漫长的过程。《与恶》在观众群中引起的两歧反应便是这一状况的真实投射。
对犯罪原因的追索,经常会落到个性特点、家庭教养、学校教育、社会暴力与不平等机制上。剧中的精神病患应思聪最终没有做出伤害他人的事情,与姐姐和家人的关爱、同学的帮助以及心理医师的疏导是分不开的。《与恶》的导向,主要还是靠爱与理解去“翻新”、“净化”我们的“社会土壤”。在家庭和社会各方力量(政府部门的作用在剧中是缺失的)的共同努力下,去找寻“躲在云后的希望”。对此,有批评者认为这不过是“用爱发电”,是太过一厢情愿的理想主义和头脑懒惰的产物。在他们看来,只有社会制度、现实规则与司法实践,才是有力而可靠的,因为“爱”实在是太虚无缥缈了。
面对现实中的诸多难题,《与恶》无力确定地给出一条根本的改善之道,我们也不必对一部电视剧求全责备。它留给我们一个光明的尾巴。我在《<都挺好>:如何对大团圆结局说不?》一文中曾对该剧的大团圆结局进行批判性分析,《与恶》同样也是大团圆结局,但其温情默默不像《都挺好》那样令人尴尬。虽然剧情节奏略显仓促,《与恶》却给出了面对苦难时的希望。正如插曲《路过人间》里唱道:“人对爱和永远,应该有幻觉。”正是在困难面前的那一股真气,“笑开来好运才会来”式的迷信,让心碎者重建了对生活的信仰。批评者认为,尽管《与恶》可以自圆其说,但在现实面前莫不是太过“理想”了吗?
或许可以追问的是,为什么大家都不相信“爱”了?在我们的时代意识中,与政经结构、国际格局、经济基础、制度契约和丛林法则比起来,“爱”显得太过抽象、幼稚、迷狂,无法解释这个世界的机构和运转逻辑,反而容易使人迷失于幻象中。罗曼司就这样终结了吗?这或许源于一种悖论的境地:一方面,我们希望通过自己的力量去改变现实,使之成为善的、美的;但另一方面我们又深深地知道自己的渺小,无时无刻不在承受着外部力量的规约。我们渴望爱,却又如此不满足,希望将生活的理想能够牢牢地站在更为确定的根基之上。然而,谁又能保证,当我们让渡出自己的真情、心跳与幻想,就一定能收获确定的幸福呢?这也是一个长久的难题,如何看待人的意志和能动性?或者说在一个越来越被技术、政治、资本规定好的生活秩序中,人还如何散发自己的光与热?
《与恶》抛出的问题,远比它能够提供的解决方案多得多。但它抛出的问题及其抛出问题的方式其实便是它的意义。它提供了一种讨论时代精神状况的可能途径。它让我们作为局内人去思考问题出在哪里。与“吃瓜”式的消遣不同,它让善与恶的思考变得与“我们”息息有关。因为在全景式的图景中,我们总是某一位置上的一员,总会与突发事件发生必然关联。《与恶》将彼此交织的社会之网融入多线叙事中,把我们结结实实地绑到一起,赋予精神状况以真正的公共性,而这在当前无疑正是极为稀缺的。它没有回避,而是直面我们内心共同的恐惧,在此基础上启发大家寻求继续生活的可能性。它既拥有努力把握“事件全貌”的野心,又沉入到了情、理、法纠葛的那些幽暗地带,执着于那些无法以孰对孰错轻易判定的“难念的经”。
这意味着,对精神状况的讨论不再是脱离实际的概念游戏,而是要在一次次具体的道德选择甚至历险中展开。如同法律教育中的“案例教学法”,观众在观看《与恶》时被代入到具体情境中,思索应当如何应对突如而至的“恶”。
《与恶》脱胎于大量采写调查,以台湾真实案件为原型(包括2012年台南汤姆熊随机杀人案,2014年台北郑捷随机杀人事件等),在此基础上加以综合和典型化,提炼出实践中最难以处理的部分(本文扼要分析了其中三个主要的方面),从而为辩证地、及物地、可感地展开讨论提供了中介平台,提升了思考的有效性。
阿伦特曾经提醒我们,丧失思维能力之时,恶便会真的降临。而当我们的思维能力延展一分,恶便会被逼退一寸。在人间行走,必要怀有这份英勇。
本文为独家原创内容。作者:李静;编辑:走走。校对:翟永军;未经新京报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欢迎转发至朋友圈。
在这部剧的影评下,就有一篇某新闻的报道,出来唱反调。说这部剧是伪善。
很快就成为高赞。我觉得这很讽刺。
此文前面还在说,恶有大有小,说恶无法避免。好像有几分道理。后面就开始说,人们有权发泄愤怒。不仅完全违背这部剧想表达的思考,歪曲为“圣母洗地”。更是直接连自己的前半篇文章,都偷换概念。
看似理性,其实还是在为情绪找借口。说来说去,也就是想挑拨情绪而已。
我实名反对这个媒体的文章。
《我们与恶的距离》,每一集都会以网络上的留言作为片头。而那些留言,有的义正言辞,有的无脑发怒,有的宣扬暴力,甚至要把不相关的人都处死。网络暴力和不负责的言论,成为了新的恶。
这些恶,虽然小,但却汇集成一条大河,影响整个社会的走向。
最终,又再一次导致出一个极端。
人人都高举心中的圣旗,满面红光地走向罪恶。 有时候,我们与恶的距离,只差一个平庸的转身。
编剧创作这部剧的灵感,其实也来自于一个真实的事件。2016年2月28日,一名母亲带着年仅三岁的女儿“小灯泡“逛街。突然,一名男子冲上来,对着小灯泡连砍23刀致其死亡。
经调查,这名犯案男子患有思觉失调症(精神分裂),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这起恶性杀人案引发了极大关注,网友群情激愤,要求将凶手立即处死。
但让人意外的是,小灯泡母亲的态度却是,坚决不处死凶手。
她向媒体表示:与其立即处死一个罪犯,不如好好了解这个人,是怎么一步步走向犯罪的。
他们在想什么? 为什么家庭、学校、亲人、朋友、社会,没能接住他? 我们要如何改善、预防? 我们能做的,难道只有继续让这样的事情发生? 我们能做的,难道只有继续速速执行死刑?
所以这部剧,并不是要“圣母”原谅凶手,或者凶手的家属。
完全不是。
这部剧并不是单纯的要去谴责一个杀人犯,或是讲一个杀人犯的故事。而是要全面的去分析,整个事情所有的因素。
加害者罪大恶极,加害者家属呢?是一概有罪,还是一概无罪?
你不知道,因为你不认识他们。
不认识,就没有判断。
不知道,就没有发言权。
出了案件要走法律,但是是不是泄愤之后,就能消除恐惧?
是不是消除了恐惧,事情就再也不会发生?
比如讲到媒体,这部剧就非常的专业。出了新闻,
有的媒体会无脑的报道,只为了更多的阅读。有的会确凿信息,之后才展开报道。
有的会引导情绪,甚至挑拨情绪,故意让群众发怒,好从中获利。有的会认真分析,针砭时弊,全面负责。
这一些,还有更多更多深入的讨论,我之前在《媒体,这才是真正的禁片》里,都已经讲过。
这部剧的初衷,只有一个。
就是宣泄情绪,并不能完全的解决所有事情。
相反,大部分时候这是一种逃避,逃避恐惧。
这部剧是让人们全面,清晰,理性的认识这件事——虽然让人类保持理性是困难的——但只有这样才能更好。
有些恶,不管再社会再美好,也会发生。但这不代表我们就不需要反思了。
更不代表群众就可以施加小恶了。
在这部剧的影评下,前面就有一篇某新闻的报道,出来唱反调。说这部剧是伪善。
很快就成为高赞。我觉得这很讽刺。看似理性,其实还是在为情绪找借口。
说来说去,也就是想挑拨情绪而已。
因为也许你没办法做到理性。要求每个都理性也确实很过分。也许你可以拒绝全面的认识,分析事情。但你不该说,人家试图思考,就是立场不对。只有宣泄情绪,才是正义。
人人都觉得自己是受害者,而不是参与者。
这让我想吐。
这篇短文是对上一篇文章的一个简单引申,不是论文,只是一点反思。
刚过去的周末,在家看完了今年很火的台剧《我们与恶的距离》,从精神疾病科普的角度来说,私以为这是华语圈至今最好的一部片子,哪怕是此前颇受好评的《人间世》在《与恶》面前也有点相形见绌。
当然,纪实与非纪实很难放在一起比较,但就思考的深度而言,《人间世》中关于精神疾病的那两集还是稍稍弱了一些,很多社会问题只是一笔带过,很多患者背后的故事(也许受限于篇幅)也只是浅尝辄止,让人惋惜。
当然,此前与剧组导演聊天,也知道《人间世》的重点是在于人的情感,并不像《与恶》那样“是要找出事实的真相“,就像片子里的王赦所做的那样。
作为法扶律师,王赦认为:与其通过死刑来平民愤,不如好好研究下罪犯是如何一步步成为罪犯的,从而我们才能从根源上去预防它、避免它,死刑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杀了一个李晓明,还会有第二个、第三个、千千万万个李晓明。
而更佳吊诡的是:片中的无差别杀人犯李晓明是精神病人,这就更增加了案件审理的复杂性。
《与恶》就是从王赦为李晓明辩护开始,在王赦试图揭开李晓明何以成为李晓明的过程中一点点展开,同时加入了加害者的家人、受害者的家人、王赦的家人、媒体工作者、精神病人、精神病人的家人、精神科医生、社工等等不同利益相关方的视角,为我们编织起一个人际关系的大网。在这个大网里,去反思善与恶的边界,更重要的是去实现善恶问题以及医疗问题的“脉络化“,把问题放到它的前后文里去看,去厘清李晓明及片中另两位精神病人的人生脉络,去辨识他们的精神疾病究竟是在怎样的人生际遇、怎样的社会关系、怎样的家庭氛围中一点点形成的。
正如片中做电视新闻的News哥所说的,《与恶》要的是“同理心“,而不是对善恶问题的“去脉络化“的随意审判,因为当你能够从对方的立场出发去感同身受的时候,就会发现故事从来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便会知道善与恶、好与坏、正义与不义等等二元对立都只是对这个世界的过度简化。
所以,我说:《与恶》是一出很好的社会医学普及片,因为它让我们看到的不是一个个孤立的、片面的诊断标签,或是一个个简单的、刻板的症状描述,而是活生生的人、活生生的故事。而在前面那些标签里,在那些描述里,人的属性总是被抽离的,意义与脉络也总是被解构的。
作为医生,我们往往不知道,——也并不关心,——在疾病的发生发展过程中,除了生物学因素之外,有哪些社会的、家庭的、历史的、政治的因素也牵扯其中,因此我们的病理学只是生物病理学,却没有社会病理学的空间。
但是,一名手外伤或者头部外伤的病人可能是在工厂做工,而工厂却没有做好工人的安全保障;一名糖尿病足的病人下肢都快烂掉,血糖始终没有控制好,可能是因为要一人承担家庭所有经济,又要照顾家中瘫痪在床的母亲;一名精神分裂症患者出院没几个月又住了进来,可能是因为家中仍旧缺乏相应的资源去支持精神病人的长期康复。
在Michael Marmot的《健康鸿沟》一书里,他罗列了太多人群健康状态与社会经济梯度呈正相关的证据。从前,在美国,肥胖、糖尿病、高血压是富贵病,是富人得的,因为富人大鱼大肉吃得好,而现在,却反了过来,为什么?因为富人开始天天动感单车、普拉提,天天Omega-3、高纤维,而美国穷人却成了垃圾食品的最大消费族群。
我们也不知道,疾病对于患者及其家庭究竟意味着什么,我们把那些无法解释的躯体症状(太多头痛、胸痛、胃痛患者都找不到明确的器质性因素)都揉作一团好不爽快地丢进精神科的垃圾桶里,却不问问他们究竟为什么会出现这些无法解释的躯体症状的。
当然,当代医学的去脉络化在一定程度上是工业革命后一切都以标准化与规模化为目标的社会的产物。此前,在读潘毅的《中国女工》的时候,我甚至有种感觉,这分明在讲的不是岭南地区流水线上工作的女工,而是大医院里的医生,只是对于医生来讲,他们所处理的不再是流水线上的商品,而是病房或者门诊病人。同样与女工相似,在大医院里,不管是谁,哪怕是主任,如果哪天不幸离世,没过几天也会有人顶上来。
人的消亡在这里是不足轻重的,有一点不可否认,那就是大部分的人都不是无可取代的,今天一过,明天一切又都会回归正常。
其实,各行各业无不如此。BAT等网络公司无非是所谓的“大厂“,IT从业者无非是“码农“。而当码农们在反对996的时候,007的医生甚至连反对的时间都没有。
20世纪初的汽车制造业出现了福特生产流水线,大工厂、大机械化生产开始取代原有的小作坊式生产,垄断组织逐渐形成。而20世纪初的医疗行业则出现了以约翰·霍普金斯医院为代表的大型综合性医院,于是就像刘易斯·托马斯在《最年轻的科学》里所写的那种精打细做的、服务至上的小诊所也就渐渐只是成了他对父辈的回忆。
我好友的爷爷是村里的老中医,我们时常聊起他爷爷的故事。上山采药,在家里自己研磨炮制,一个村子里的人生了病都来找他。而现在呢?甚至连中草药都已规模化种植。
在这样以效率至上的社会里,作为医生,连扒口饭的时间都没有,又谈什么“脉络化“、什么“同理心“、什么“服务至上“这种假大空的东西呢?
当然,职业分工的细化是可以谈到的另一个问题。就像前两天在朋友圈看到的另一篇文章所吐槽的,国内的医生经常要做杂七杂八的事情,所有事情都得医生来做,那么在时间有限的情况下,就只能先挑重要的做,那么相比病人的那些家庭问题、社会问题,自然对于医生来讲,治病是第一位的。
再回到《与恶》,在《与恶》里有一对夫妻档,很是有爱,两个人都在精神科病房工作,丈夫是精神科医生,妻子是精神卫生社工。我觉得,这部片子对于内地观众来说大概是了解医务社工这一职业最好的一部片子了。但大概许多人都对后者的工作很不熟悉,因为在国内比精神科医生更缺的是精神卫生社工。
就像片子里有次这俩人在病房里吵架,妻子说:“你就只知道开药,病人出了院以后的问题你就什么都不管。“丈夫说:“对,我就是负责开药的,不开药没有健保,医院还怎么运营下去。至于说那些什么家庭资源、社区回归,是你们社工的事儿。“
所以,社工很多时候就是在处理患者及其家属的许多家庭问题、社会问题,需要去帮助他们寻找出院以后的落脚点,需要为不同家庭匹配相应的康复资源。所以,如果在我们医院内职业分工够细的话,那么关于医学脉络化的许多问题实际上都可以得到分担。
当然,如果医生不重视这些问题的话,那么医务社工在病房里的存在也会几乎等同于零,但我们至今对于疾病的社会性仍旧缺乏重视。
还是以著名病理学家Virchow那句话作结:“医学是门社会科学,政治从广义上讲无非是医学罢了。“
可惜,生活多半只有前9集,不见得只要努力就能有第10集。
什么是正义?什么是人的权利?哪些人有权利享有?哪些人被排除在外?评判善和恶是否合用是非的标尺?媒体和公共讨论应该持有怎样的底线?社会对于个人的重塑应该给予多大尺度的宽容?——惊讶于这部剧讨论问题的勇气和理智,这种理智源自某种坦诚:既然了解了整个社会正在经历的问题,那么,我们好好聊聊看。而反观内地的电视剧市场就会清晰地感受到:不管是有意还是迫于压力,在这几年频繁发生、广泛讨论的社会事件面前,它们通通选择了背对现实、避开真相,然后,娱乐至死。
根据台湾的社会事件及律师真人原型做剧本改编,剧情相当紧凑,每一个角度的痛点都相当真实有力
第五集末尾部分炸裂。吴慷仁让我起鸡皮疙瘩,震撼。很多人说不喜欢他的角色,什么太过理想,我一点也不觉得。人生的多样性造成了思想的多样性。平坦顺利和睦普通的家庭出来的人怎么能理解从小在恶劣的环境中长大的人的思想和理想呢。平常的人连碰到精神病都要躲很远。因为怕因为未知。却有愿意去搞清楚背后原因和别人经历的人。我们不是这种人,但请不要妄加评论这种人。
我想给五星 打这五星的原因是我一直希望有这么一部国产剧能关注那些可怕凶杀案后走不出案件阴影的人 终于台湾把它拍出来了 并且还这么用心的在关怀着里面那些深受伤害的人 我希望它能爆 ps 大陆争点气啊 台剧都拍得这么深刻了 结局尽管被一部分人说俗套 但是我喜欢这结局 不出意外年度华语最佳
怕是金钟奖预定了
如《大卫·戈尔的一生》探讨法律和人性的矛盾,又如《聚焦》《夜行者》展现媒体人的真实写照。律师为杀人犯辩护,人们就骂他没有良知,甚至对他泼粪。其实,和发泄愤怒相比,还原真相更加重要。每件案件发生时,我们都需要一个冷静的人,能客观中立地查清真相,不包庇罪犯,也不夸大事实。记者为了收视率不播人们真正关心的新闻,而去播博眼球的新闻;为了流量和热度,还没查清真假就播假新闻,甚至可以为了发一个假新闻耽误女儿的生日;捕风捉影,以讹传讹,传来传去把导演拍电影传成了精神病挟持儿童……律师未必都是为罪犯洗白,记者也未必说的都是真的。正义和邪恶只有一步之遥,因为绝对的善和绝对的恶一样没有人性。极端的善,何尝不是另一种恶?去年一部《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今年一部《我们与恶的距离》,台剧真是让人刮目相看。
我们与恶的距离,就在于是声讨恶人,还是声讨恶。
台剧质量都已经拍到这个深度了,国产剧还在拍什么家长里短,情情爱爱。。。。
思聪这条线拍的太好了,我们都有类似“为什么是我啊”这种时刻,没法讲,burnout过后还是要继续。我们也跟思聪一样,需要找到一个方式自洽。新闻跟历史一样,都有自己的态度,要认识到这点,我们每个人也是立场大于理智,换做自己是被害人家属只怕会更不理智。很喜欢news哥,男人真实的善良。I’m excited for the rise of AI because it will either make my life easier or kill us all and both of those seem like pretty good options at this point.希望能向news学习,不愚蠢的善良,但也不放弃善良,把握自己度,平凡人的平凡生活已经是一张lottery了。
终于有一部说国语的剧,不是煽动一群人对另一群人的偏见,而是剖开每一个个体,你看到的不过是每一个人的不幸。只有一种声音的世界才是恶的最佳培养皿。当我们能接纳他人身上的复杂性时,我们才会明白和接纳自身的脆弱面,看到勇气和恐惧是可以并存的,明白阴暗不会阻止美好。比恐惧更恐惧的是恐惧本身
大陆编剧好生学一哈看看别个湾湾的现实题材就是看得很难受
贾静雯好美啊,看不出岁月的痕迹不拖拉节奏紧,没有十层滤镜美颜,前年的《荼靡》到这次《我们与恶的距离》,与台湾相比,越发觉得大陆剧总是这样动辄五六十集的长度,大半时间在扯皮废话都要归咎到电视行业制片人编剧的养猪流,既然随便拍拍就有收视率,剧情再烂制作再粗糙都有人看我干嘛要认真拍好剧啊?冯小刚说得对,就是有辣鸡观众才会催生出一大批辣鸡电视剧
民众在斩草,政府在除根,媒体在浇水,只有王赦在研究土壤。
我们离恶最近的时候,是别人看不见你的痛苦,你就想狠狠报复社会,把暴力发泄在弱者身上的时候;是你看不见别人的痛苦,只把它当做猎奇谈资的时候;是斤斤计较,巴不得和身边人的困境撇清,只想保全自己利益的时候……而消除恶的唯一途径是理解,陪伴,担当,用心找到痛苦发生的源头,融化它,告诉它,我看见你了,你可以消失了。
我真的太喜欢应思悦了,一个女性的温柔和坚韧被发挥到了极致。就像一根单薄的皮筋,柔软却能紧紧拥抱每一个她爱的人。她说想要找一个能接受我爱的人和事物的人结婚。
這始終是我一直關注的題材,血是如何冷卻的呢?每一個孩子剛出生都跟白紙一樣,這些殺人犯一如契珂夫所說的「冷漠無情是過早的死亡」。
-“为什么,为什么是我?”-“可能因为,你比较勇敢。”这就是我所追求的人文关怀。
台剧都玩到这程度了我们的国产剧还在玩滤镜玩美颜玩恶心!
从滴滴事件到红黄蓝到房思琪到胜利酒吧到更多每天刷新在微博热搜的事件,这几年关于社会刑事案件引发群众情绪和价值导向,有太多话题值得探讨了。有“刻奇”,围观者自我感动到不行并聚众煽情;有污名化,卷入事件的每个个体都即将被更大的名词代替来加入讨论;有“健忘症”和“娱乐至上”情绪,上一秒义愤滔天的群众下一秒即将被肤浅的娱乐消息吸引注意;有媒体职业道德的探讨,是否权力和金钱可以随意抹掉或支配媒体的声音。这些案件,活生生血淋淋,稍加整理都是最好的影视剧题材,也都应该借助影视作品的性质来引起更强烈、更广泛、更专业、更具有辩证态度的社会关注。台湾编剧的抱负、业务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我们看到了,大陆的编剧基本还在风花雪月和家长里短一地鸡毛里昏睡不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