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血暴

恐怖片美国1996

主演:威廉姆·H·梅西  史蒂夫·布西密  彼得·斯特曼  弗兰西斯·麦克多蒙德  哈威·普雷斯内尔  梅莉莎·彼得曼  史蒂夫·里维斯  拉里·布兰登伯格  约翰·卡洛·林奇  斯蒂夫·朴  

导演:乔尔·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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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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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12 00:28

详细剧情

  汽车经理谢利(威廉姆·H·梅西 William H. Macy 饰)有一个完美的兴建停车场的计划,他多次找他的有钱岳父威利借钱,可是一毛不拔的威利始终没答应。无奈之下,谢利只有找到卡奥(史蒂夫·布西密 Steve Buscemi 饰)和基亚(彼得·斯特曼 Peter Stormare 饰),请他们绑架自己的妻子以勒索威利100万,事成后给他两4万酬金。3人一拍即合。  当谢利回到家时,威利告诉他可以考虑一下他的计划了。喜出望外的谢利马上找到了威利,然而威利并不是要借钱,而是想自己投资。失望的谢利回到家时发现妻子已经被绑架了。卡奥和基亚在绑票得手后逃跑时,又意外打死了一名警察和两名路人,事情开始闹得越来越大……

 长篇影评

 1 ) 《冰血暴》这就叫做高逼格

《冰血暴》,一季十集,讲完一整个故事,不留坑。在这个年代这是多么难得的品质。

也许从这一点上就看出他对于艺术价值的追求高于商业价值-从一开始就打算完成一件艺术品,不为收视率改变。

从故事的角度讲,虽然很优质,但说不上充满巧思。至少在我观看的过程中,不像侦探小说一样时不时的爆出一句“我操这段故事设计真巧妙”的感叹。可看完之后,还是对他赞叹有加。究其原因,在于这部电视剧充满一种调调,换句话说-高逼格。以下是他高逼格的几点表现:

1、“Based on a true story”
我一直被这句话骗了,直到故事越来越荒诞,坏人连杀几十口子,我才开始怀疑:美帝真的这么不安全么?警察这么弱智么?后来在网友的帖子中证实了我的猜测,果然是骗人的。

可整部电视剧中充满了真实感。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最后一集小警察遇到了大杀手,一句废话没有直接崩了。尽管之前已经被剧透了这个桥段,看的时候还是觉得爽。每每看到好人坏人对质时非要废话一堆浪费优势战机我就无语。或者反过来,每每看到坏人即将胜利可是非要进行自我剖析结果被反扑我更感到这真是不作不死。这部剧终于完成了我对于一个正常人面对危机时的状态:坏人直接崩,好人直接崩,一句废话没有。这才是真实世界嘛。

再说那些警察的愚蠢,关心自己的生活大于除暴安良,尤其是那个局长竟然见到杀人现场会吐,简直是现实中某些骗吃骗喝的公务人员。

并不是说这个故事真实可靠,而是我觉得他有一种莫名的真实感,即便故事荒诞,还是有真实感。看到我如此词穷你就知道我也没办法说清楚他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但这确实是我很强烈的感受。

2、隐喻
这一招在村上春树的小说中也经常用到。莫名其妙的给你讲一个故事,乍听之下不明白,想了一下还是不明白。直到故事继续发展到一定阶段提醒了你“这就是当时那个故事的用意!”,你还是需要动一番头脑才能理解个中联系。

忽然想起看到的一条对大卫芬奇的评论:他可以找到观众的G点,得需要琢磨一下才能想明白。这样你既不会觉得创作者白痴,又会收获智商上的优越感。我想这是提升逼格的一条十分有效的方法。

印象深刻的隐喻有圣经中的篇章、兔子狐狸卷心菜的故事、手套的故事、狼的出现。很大程度的提高了观赏性,并让人回味。

3、音乐和画面
冰血暴,看到这三个字你会想到什么?白茫茫的冰雪?冷酷?爆发?是的,以上三点都大量充斥在这部电视剧中。我举几个最明显的例子,第六集的暴风雪、最后一集的白色冰原、第八集的对着窗户的枪战、拉斯特锤死老婆、电梯中的“Is this what your want?”这些经典桥段构成了整部电视剧的风格,冷峻而残忍。

音乐我也非常喜欢,可惜虾米上找不到原声。尤其是主题曲那个低音铺垫紧接着连续有力的鼓点声,简直不能再赞。以后凡事看到“爆发前的压抑”的剧情时估计我就要自动脑补这段音乐了。

如果说大家讲的故事都一样,那么讲故事的方法便成了创作者的风格,也决定了作品的水平。而我的判断标准也很简单,能不能将一种感情强烈的传达给我,就体现了他的完成度。从这点来看,冰血暴做得太好了。

4、黑色感
经常看到大家评价科恩兄弟的作品有强烈的黑色感。
黑色感这是个很难定义的词汇。但我想如果你把上面的几个元素加在一起,就有了黑色感。如果这么容易说清楚就没意思了,想要体会,还是自己去看看吧。哦对了,最好再有点冷幽默,逼格就更高了。

比起长篇作品,短篇最大的优势在于容易保持风格的统一。可缺点就在于他和观众接触的时间太短,还没办法产生强烈的感情。我想这也是为什么经典的作品往往都要是长篇-毕竟篇幅和世界观可以更大,观众更容易融进去。希望冰血暴可以延续这种风格再拍几季。

最后演员方面,杀手和女警察演的最好,马丁虽然也很棒,但确实让人有些审美疲劳。小汉克斯我也说不上哪里不好,但印象总是不深。不知道换了他老爸,会能演出哪些更出彩的地方。观众们就是这样,总能说出不好,却说不出更好的东西是什么,难伺候啊。

看完这个,考虑要不要开始开《绝命毒师》。

 2 ) 《冰血暴》分集标题大起底:你确定你看懂了吗?

第一集 《鳄鱼的悖论》(The Crocodile's Dilemma)
这一集说了什么?
  《冰血暴》中,由奥斯卡得主比利-鲍伯-松顿(Billy Bob Thornton)饰演的冷血杀手洛恩(Lorne)是一个操控人心的高手,他因为有任务在身来到明尼苏达州的贝米吉。马汀-弗里曼(Martin Freeman)饰演的屌丝男莱斯特(Lester)是贝米吉的一个保险销售员,他的事业一直没有什么成就,老婆很看不起他。莱斯特在公司外偶遇中学时期一直欺负他的同学赫斯(Hess)以及他的两个儿子,赫斯当着自己儿子的面不停嘲讽莱斯特,最终还导致莱斯特撞在墙上撞伤了鼻骨。莱斯特到医院看鼻子,遇到了洛恩,在洛恩的蛊惑下,莱斯特做出了一系列自己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鳄鱼的悖论”是什么?
  这个典故讲述的是一只鳄鱼偷了一个孩子,对孩子父亲表示,只有当他正确预测出孩子是否能被归还,鳄鱼才会把孩子还给他。这是博弈论中一种典型的逻辑悖论。
  ①如果父亲预测鳄鱼归还孩子:a.父亲预测正确,鳄鱼归还孩子;b.父亲预测错误,鳄鱼不归还孩子。
  ②如果父亲预测鳄鱼不归还孩子:a.父亲预测正确,但由于他预测正确的结果是鳄鱼不归还,所以为了保证预测正确,最终的结果仍然是鳄鱼不会归还孩子;b.父亲预测不正确,那么根据鳄鱼开的条件,孩子仍然得不到归还。
  在这一悖论中看似有一种情况是鳄鱼会归还孩子,但谁又能保证鳄鱼一开始开条件的时候说的是真话?因此这就形成了一个“我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假话”的“说谎者悖论”,与此相似的悖论还有一个著名的“意外绞刑悖论”。
  难以逃脱道德谴责的谋杀
  莱斯特与洛恩在医院等候区相遇,莱斯特讲述了自己被赫斯欺负鼻子受伤的经历。面对洛恩对莱斯特懦弱行为的质疑,莱斯特一气之下说:“如果你这么确定,也许你可以帮我杀了他。”洛恩露出神秘的微笑说:“你请我帮你杀掉这个人。”莱斯特感觉到情况不对,很紧张地问道:“我们只是聊聊天吹吹牛而已,对吗?”洛恩深深地看进莱斯特眼睛里说:“就一句话,干还是不干。”最终,洛恩杀了赫斯,莱斯特来到餐厅质问是不是洛恩干的,洛恩反说是莱斯特杀了赫斯,因为当初他问莱斯特干不干时,莱斯特没有肯定也没有否定。
  这一场谋杀完全就是一次“鳄鱼的悖论”。鳄鱼=“社会约定俗成的道德观”,父亲=“莱斯特”,儿子=“洛恩的生存原则”。先解释一下“洛恩的生存原则”,洛恩认为世上没有什么所谓的规矩,想要真正从猩猩进化成人类,就必须拿出对抗欺负我们的人,否则迟早将被社会淘汰,可见“洛恩的生存原则”与“社会约定俗成的道德观”是背道而驰的。因此,儿子是否能被归还=“洛恩的生存法则”是否正确。只有当“莱斯特”准确预测出“洛恩的生存法则”是否正确,他才能逃脱社会道德的谴责。
  ①当“莱斯特”推测“洛恩的生存法则”正确的时候:a.“莱斯特”推测对了,“洛恩的生存法则”是正确的,因此“社会约定俗成的道德观”是错误的,那么“莱斯特”的确能逃脱社会道德的谴责;b.“莱斯特”推测错了,“洛恩的生存法则”是错误的,“社会约定俗成的道德观”是正确的,“莱斯特”无法逃脱社会道德的谴责。
  ②当“莱斯特”推测“洛恩的生存法则”错误的时候:a.“莱斯特”推测对了,“洛恩的生存法则”是不正确的,那“社会约定俗成的道德观”是正确的,那么“莱斯特”无法逃脱谴责;b.“莱斯特”推测错了,“洛恩的生存法则”是正确的,那么“社会约定俗成的道德观”是不正确的,但因为“莱斯特”错了,所以他仍然无法逃脱谴责。
  莱斯特只有四分之一的机会在不承担社会道德谴责的情况下得到赫斯死亡的结果,这样的机率让莱斯特面对洛恩的提议时,犹豫不决,无法说出半句话。莱斯特在杀妻之时,镜头再次转向那幅写着“如果你是对的,他们是错的呢”的宣传画,此时这句话是对莱斯特最大的安慰。他一辈子都希望自己做正确的事,但是究竟怎么做才是正确的呢?随大流还是另辟蹊径?

第二集 《公鸡王子》(The Rooster Prince)
这一集说了什么?
  数字先生(Mr. Numbers)和扳手先生(Mr. Wrench)来到贝米吉调查杀死赫斯的凶手。他们找到了一个疑犯,当得知找错人后,他们把这个可怜人扔进了冰冻的河里。比尔(Bill)成为了新的警察局局长,他并不赞同茉莉(Molly)的破案方向,不允许茉莉去调查莱斯特。超市大亨斯塔夫罗斯(Stavros)被人恐吓威胁,他聘请了洛恩来替他调查这件事。
  “公鸡王子”是什么?
  “公鸡王子”,也有版本为“火鸡王子”,是一个犹太寓言故事。故事中的王子发了疯,认为自己是一只公鸡(或者火鸡)。他脱掉自己的衣服,裸着身子坐在桌子底下,像鸡一样从地上啄取食物。国王和王后非常担心王子,请了很多人来治疗他的病症,但是都没有效果。一个智者来到皇宫,声称自己能够治好王子。智者也脱光了衣服钻到桌子下,告诉王子他自己也是一只公鸡。逐渐地,王子把智者当成自己的朋友,智者便潜移默化式的让王子认为,公鸡也可以做穿上衣服、坐在桌前吃饭等人类的行为。王子一步步被智者所影响,治好了疯病。
  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
  莱斯特家里地下室宣传画上的那句“如果你是对的,他们是错的呢”是对“公鸡王子”这个故事很好的诠释。这是一句多么迷惑人心的话语,万一洛恩的生存法则是正确的呢?万一把自己当成公鸡的是世上其他人,而不是莱斯特呢?
  究竟谁才是“公鸡王子”,其实就看你如何看待第一集剧情里“鳄鱼的悖论”了。你认同普世道德观,那么莱斯特就是“公鸡王子”,他就像那个王子从认为自己是公鸡到脱光了躲在桌子底下啄食物一般,一步步偏离着自己的人性轨道,先是半开玩笑地让洛恩帮他杀了赫斯,然后杀了自己的妻子,最后不断否定自己与谋杀案的关系,变成一只没有人性的“公鸡”。如果你认同的是洛恩的生存法则,那么世人在你眼中都是公鸡,像洛恩这样的人就如同故事里的智者一样,不断用自己的思想同化其他人,让他们重获人性。

第三集 《泥泞之路》(A Muddy Road)
这一集说了什么?
  茉莉调查到了被冻死的人被绑架的地点,并且从监控录像里截下了洛恩的一张不清晰的照片。莱斯特来到赫斯老婆家中跟她商量保险赔偿事宜,于是被数字先生和扳手先生盯上了。洛恩找到了威胁斯塔夫罗斯的人——他前妻的健身教练,但他并没有替斯塔夫罗斯解决这个人,而是接下了威胁的活儿,用他自己的方法让斯塔夫罗斯主动拿出一百万美元。
  “泥泞之路”是什么?
  “泥泞之路”这个典故来自十九世纪的日本。有一次,下了倾盆大雨,日本著名僧人原坦山与友人出游,在一条泥泞之路旁遇到一个长的很美丽的和服女子。原坦山得知女子无法踏过这条泥泞的路,于是便把女子抱着走过了那条路。他的友人一路都没有说什么,直到抵达借宿的寺庙,终于忍不住问原坦山:“我们僧人不是不应该接近女色吗?尤其是年轻漂亮的女孩子,这太危险了,为什么你这么做?”原坦山淡然问道:“我早就放下那个女孩了,难道你还没有放下?”
  难以跨过之路与念念不忘的前事
  “泥泞之路”这个词在警察茉莉(Molly)与朋友吃饭时被提起,当下友人提起了茉莉正在查几件谋杀案,茉莉用“这是一条泥泞之路”来形容这个案子。她希望让友人理解的层面是这些案子很复杂,查办过程很有难度,但在她内心还有另一层意思,那就是她私人感情方面的难以割舍。从前面的剧情我们可以看出,一直没有找对象的茉莉对已经牺牲的瑟曼怀有超乎同事的情感,她就像是“泥泞之路”里那个对女孩念念不忘的僧人。
  对前事念念不忘的还有莱斯特,当他坐在家里回忆被他杀害的妻子时,特地很讽刺地给背后冰箱上贴着的“幸福是生活的真谛”以及“梦想”、“希望”词汇等一个大大的特写。坐在冰箱前的莱斯特想起妻子以前数落他没用的话语,因谋杀案而搞得一团乱的房子还没有收拾,瑟曼被谋杀的场景仍历历在目。那个曾经被莱斯特当作是抱他踏过这条路的洛恩,早就放下了这一切开始想着如何敲诈超市大亨去了,只留下他在泥泞之路的路中间,不知何去何从。枪击中莱斯特手上留下的伤口正在不断化脓恶化,这个伤口也是让他无法摆脱这一切的一个最具象化的存在。这一集中,一个具有张力的矛盾点被处理得极有韧性,可以如拔丝芋头一般拉扯出绵长细腻粘稠的线,一层又一层粉刷着观者的情绪。茉莉的友人那里也说了一个和莱斯特伤口相呼应的故事。友人跟茉莉提起她男友被蜘蛛咬了一口的事,蜘蛛在她男友的脖子里产卵。当这位友人和男友做爱时,孵出来的一群小蜘蛛突然从她男友脖子里爆发式的全钻了出来。这个故事预示着莱斯特伤口的未来,总有一天这个伤口以及所有难以放下之事都会来个反扑,将莱斯特淹没。

第四集 《吞下罪责》(Eating the Blame)
这一集说了什么?
  斯塔夫罗斯经历了爱狗死亡、血浴、超市蝗虫灾害之后,开始相信这一切是上帝对他的惩罚。盖斯逮捕了洛恩,但是却狠狠地被洛恩耍了,不仅眼睁睁看着洛恩离开警局,而且还使得他被上司痛骂了一顿。数字先生和扳手先生组成的杀手二人组试图将莱斯特也投入冰河里,却让他侥幸逃走。莱斯特为了能成功躲避两人,居然故意打了警察而被关进警局。杀手二人组很快也因为打架闹事被关进了警局,这下莱斯特跑不了了。
  “吞下罪责”是什么?
  这个故事仍然来自日本禅语。日本江户时代,有一天,当时著名的诸岳奕堂禅师来不及准备晚餐,因此割菜的时候没注意将一段蛇肉一并放入汤里炖。结果当天的菜汤变得异常美味。主持在自己碗里发现了蛇头,便问诸岳奕堂禅师这是什么,禅师很淡定地拿起蛇头说:“谢谢大和尚”,便很快把蛇头吃了下去(也有版本写作蚯蚓)。
  你是否能坦然面对自己要承受的罪责?
  科林-汉克斯(Colin Hanks)饰演的警官盖斯(Gus)在执勤过程中偶遇洛恩,便把他押回警局。洛恩在去警局路上淡定地对盖斯说:“你犯了一个错误”,并预言盖斯一会儿就会说出这句话。果然,当洛恩顺利被释放还害得盖斯被领导责骂之时,盖斯激动地对领导说出了“你犯了一个错误”这句话,话音刚落,洛恩转身朝盖斯露出一脸胜利者的笑容。洛恩对盖斯说了三遍“你犯了一个错误”,除了预言出盖斯将会说出这句话以外,还警告他即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当盖斯在不经思考的情况下将一只蛇引入警局,那么之后产生的所有罪责也只能他自己吞下。
  在这一集中,要自己吞下责难和苦果的还有莱斯特和超市大亨斯塔夫罗斯(Stavros)。莱斯特要为自己无意识之中间接杀了赫斯承担罪责,而斯塔夫罗斯则要为了许多年前偷拿埋在雪地里的巨额现金承担罪责(这一剧情与电影版《冰血暴》相呼应)。洛恩发现斯塔夫罗斯拥有极强的信仰,便利用《希伯来圣经出埃及记》中“十灾”来恐吓斯塔夫罗斯。洛恩先让斯塔夫罗斯的狗死于非命(第五灾,疫灾: 家畜感染瘟疫死亡——出埃及记9章1-7节),然后让他的洗澡水突然变成血色(第一灾,血灾:尼罗河的清水全变成血水——出埃及记7章14-25节),最后,让他的超市里飞满各种虫子(第八灾,蝗灾:蝗虫布满埃及——出埃及记10章1-20节)。洛恩就是要让斯塔夫罗斯相信是上帝要来惩罚他,让他不得不交出一百万美元替自己消灾。

第五集 《云门六不收》(The Six Ungraspables)
这一集说了什么?
  杀手二人组成功从莱斯特那里得到有关洛恩的情报。斯塔夫罗斯为了保护儿子不受伤害,决定交出一百万美金,洛恩送斯塔夫罗斯去放钱的路上,偶然间得知了盖斯的住处,看样子他决定要对这个倒霉警员实施报复了。
  “云门六不收”是什么?
  “云门六不收”是禅宗著名公案。有僧人问云门宗之祖云门文偃禅师:“如何是法身?(如果不受贪嗔痴慢疑五毒的侵害,自性是清净无暇的,这就是法身)”文偃禅师答道“六不收。”这里“六”指的是六根、六境、六大、六合等佛教用以概括诸法实相之基本法数。“六不收”的意思是法身广如太虚,纵极三际,横涉十方,乃一绝对之本体,不是六根等之相对所能收摄包含的。
  无所不包的人类交流形式
  盖斯因为明知洛恩有罪,却找不到证据逮捕他而痛苦不已,他的邻居给他讲了一个寓言故事,一个有钱人,看到世间这么多人在受苦,于是先是捐出所有的钱,然后又捐出了自己的肾脏,最终结束自己生命把可以捐的器官都捐了。盖斯问他说:“那么世间的痛苦解决了吗?”邻居反问道:“你生活在这个世界里,你觉得呢?”邻居想告诉盖斯,人的力量很渺小,这个世界又这么庞大,我们只能做自己力所能及的,这个寓言故事正是《冰血暴》对“云门六不收”的诠释。

第六集 《布里丹的驴子》(Buridan's Ass)
这一集说了什么?
  洛恩从多恩(Don)家中打电话告知斯塔夫罗斯放钱地点,然后将多恩绑在椅子上,用胶带将枪黏在他手上对着大门口,然后诱导警察认为这所屋子对外发动了恐怖袭击,让多恩惨死在警察枪下。杀手二人组找到了洛恩,但是数字先生却惨遭洛恩割喉,扳手先生被茉莉打伤,紧接着由于风雪太大,茉莉则被盖斯用枪射伤。斯塔夫罗斯突然意识到自己最正确的赎罪方式就是把钱埋回自己十年前找到钱的地方,但是当他以为自己终于获得救赎之时,他的儿子却仍然遭遇诡异车祸死亡。
  “布里丹的驴子”是什么?
  “布里丹的驴子”这个名字来源于14世纪法国哲学家让·布里丹。这个悖论的背景是驴子只会选择离自己最近的食物进食,当把一头又饿又渴的驴子放在一桶水和一堆干草正中间时,这头驴子会因为无法选出离自己最近的食物而因为饥渴而死。
  无能为力的驴子
  多恩是这一集里面那头可怜的驴子。他明明看到了洛恩的可怕,却又被高额的赎金所引诱,无法做出正确地判断。他被洛恩连续嫁祸了两次,先是成为勒索赎金的替罪羔羊,接着又成为枪击事件的狙击手。由于他被绑在椅子上动弹不得,手上又被强行黏上了枪支,所以他就像“布里丹的驴子”一样一步一步看着自己走向死亡。

第七集 《谁为理发师刮脸》(Who Shaves the Barber?)
这一集说了什么?
  莱斯特将杀妻之罪嫁祸在自己亲弟弟身上,亲手毁掉了弟弟一家人。洛恩问出了杀手二人组所属组织,只身带枪前往北达科他州法戈市将这个黑社会一并灭口。
  “谁为理发师刮脸”是什么?
  这个典故来自“理发师悖论”,也称为罗素悖论。一个小镇上的理发师在广告词里写道:“本人的理发技艺十分高超,誉满全城,我将为本城所有不给自己刮脸的人刮脸,我也只给这些人刮脸,我对各位表示热诚欢迎!”那么,谁来为理发师刮脸呢?罗素认为,如果把每个人看成一个集合,这个集合的元素被定义成这个人刮脸的对象,那么,理发师宣称,他的元素,都是镇上不属于自身的那些集合,并且城里所有不属于自身的集合都属于他。那么他是否属于自己?这个悖论使得康托尔创立的集合论出现了漏洞,进而产生了第三次数学危机。
  谁才是受害者
  莱斯特一直把自己设定成一个受害者的身份,的确他从小就一直是一个被欺负的受气包,洛恩将莱斯特内心恶魔的一面引导了出来,让他利用自己受害者的形象来帮自己洗脱罪名,将自己亲弟弟变成真正的受害者。此时的莱斯特似乎已经不再是以前那个受气包了,那他仍然还是他自己吗?

第八集 《谷堆》(The Heap)
这一集说了什么?
  莱斯特扔掉了亡妻的东西,决定开始新生活。吉娜带着两个傻儿子愤怒地冲到莱斯特公司,指责他骗她上床却没把保险赔付办好,莱斯特已经不是那个懦弱的受气包,他拿起订书机攻击了吉娜的儿子们。FBI探员派伯(Pepper)和巴基(Budge)因为眼睁睁看着洛恩屠杀了他们在监控的黑社会团伙成员,被惩罚性调到档案室工作。一年后,盖斯娶了茉莉,成为了一名邮递员,莱斯特则娶了公司里的亚裔美女琳达(Linda),获得了保险年度销售大奖。
  “谷堆”是什么?
  这个典故来自于“谷堆悖论”,也被称为“秃头悖论”。假定100颗谷粒是一个谷堆,那么99颗谷粒是否是一个谷堆呢?一颗谷粒是否是一个谷堆呢?“秃头悖论”与“谷堆悖论”异曲同工,说的是,当一个人头上掉一个头发时觉得很正常,再掉一根时不用担心,又掉了一根也不必忧虑,但是长此以往,秃头便会出现了。可见,“谷堆悖论”和“秃头悖论”讲的都是量变与质变的关系。
  量变到质变
  经过量变式的积累,莱斯特的个性终于产生了质变,他鼓起了勇气扔掉所有亡妻的东西,拿起订书机对抗欺负他的小孩,一年后居然开了自己的保险公司,获得了保险年度销售大奖。发生质变的不仅是莱斯特,盖斯和茉莉的人生也有了很大变化,盖斯终于如愿当起了邮递员,而茉莉怀上了盖斯的小孩,两个人组建了一个幸福的家庭。

第九集 《狐狸、兔子和卷心菜》(A Fox, a Rabbit, and a Cabbage)
这一集说了什么?
  莱斯特在拉斯维加斯遇见了洛恩,为了向他证明自己变了,莱斯特走上前去与他相认,却导致洛恩为了掩盖自己的身份而杀了三个同伴。莱斯特带着妻子连夜逃回家,但是却无法阻止洛恩的复仇。
  “狐狸、兔子和卷心菜”是什么?
  这是一个广为流传的智力题:一个人带着狐狸、兔子和卷心菜准备过河,如果人不在场,狐狸会吃掉兔子,兔子会吃掉卷心菜,而人一次只能带着一样东西过河,请问如何能把狐狸、兔子和卷心菜都安全运过河?
  不破不立
  剧中,两个被降职的FBI探员百无聊赖地待在资料室里,其中一个出了“狐狸、兔子和卷心菜”这道智力题,另一个人干脆地说:“就像做火鸭鸡一样,把卷心菜塞进兔子肚子里,把兔子塞进狐狸肚子里,然后过河的人把它们全吃了。”提问的人无奈地说:“这不是正确答案。”回答的人说:“但是这也是个答案。”这段对话就像对前面洛恩所做之事的一种总结。当面对莱斯特的执着,洛恩选择杀掉自己花了六个月才培养好的“猎物”,虽然这不是什么正确做法,但仍然是一种做法。

第十集 《莫顿叉》(Morton's Fork)
这一集说了什么?
  洛恩杀死了琳达,莱斯特为了撇清关系特地来到咖啡厅,假装自己在等待琳达。茉莉劝莱斯特将真相说出来,可是莱斯特宁愿自己面对洛恩,也不愿意承担坐牢的后果。盖斯为了保证茉莉的安全,鼓起勇气找到了洛恩,最终这个曾经懦弱无能的男人杀死了最狡猾的杀手。在洛恩的遗物中,一盘录有莱斯特承认杀妻的录音带成为了抓捕莱斯特唯一证据。莱斯特在逃跑过程中掉进了冰窟窿里。
  “莫顿叉”是什么?
  “莫顿叉”是15世纪一个名为约翰-莫顿(John Morton)的教士提出来的理论。他认为,如果一个商人生活阔绰奢华,那他必然收入优厚,应该拿出一部分钱财进贡国王;如果一个商人生活简朴,则说明他大量积蓄财产,也应该拿出一部分钱才来进贡国王。总之,无论商人选择什么样的生活方式,都必须向国王贡献出钱财。也就是说,相互矛盾、不相容的多种论据可以导出同一结论。
  殊途同归
  在剧中不断逃脱罪责的洛恩及其“徒弟”莱斯特最终都获得了应有的报应,盖斯也在家庭力量的支持下从一个懦弱小男人变成了能够保护家庭的大家长。洛恩在被捕兽夹伤到小腿之后,被盖斯乱枪打死。以为自己已经学成出师、拥有各种逃脱术的莱斯特,最终却逃不掉那个曾经要吞噬他的冰窟窿。所有人在经历了这场历时一年多的事件后,都产生了很大变化,但是所有的变化都逃脱不了善恶因果报应。

 3 ) 旧瓶旧酒

电视剧嘛,不用太找剧情BUG了......比如说一定是有笨得你冒火的警察,一定会让杀手于千钧一发时逃脱.....我喜欢这个剧,只是因为科恩兄弟,那些招牌式的人物塑造和救赎主题(其实是说无可救赎),特别是对于经典故事套路的颠覆----尽管这一切被兑了水。

关于人性善恶强弱的探究,已完全超过普通美剧的层面----也难怪有人说美剧越来越文艺。

整个故事不是以破案为主要情节线索的 ,或者说,如果你按照破案这个线索来看的话,你肯定被缓慢的节奏催眠。这不是一个女警终于擒拿冷血杀手的故事。

主要是展现这么一个罪恶冷漠的环境里,杀戮对于人物心灵的侵蚀,人物在每个路口的选择和内心拷问...所以很多枝节都是围绕人物内心的塑造,特别是人性的弱点。咋看之下,拖沓冗长....细心体会进去,像读一部风景粗犷、对话细腻的西部小说,兼有公路片特质。

一个长期被老婆欺压的不得志小职员,心里会怎么想那些欺压他的人?
一个胆小怕事、为了女儿平安而不敢面对罪犯的中年警察,要怎么面对这个职业?
一个找不到老公,只能以敬业和玩命工作为乐趣的胖女警,将如何面对自己的人生?
一个智勇双全的冷血杀手,会怎么对待弱肉强食的社会?

科恩兄弟的故事里,偶然性的巧合与荒谬的人物轨迹,在此依然明确----所以看一半就猜到,结案肯定还是得让那两个罪犯碰面------这既是因果,也是时间的逻辑。案件不是警察破的,而是由于罪犯的天性和故事的开端起因。无论象征正义的警察还是坏事做绝的杀手,都能力有限,都不是通常认知上的为了职业奉献的典型,都是趋利避害的普通人,都象被预定好的命运牵着走的木偶。这是和通常的探案集特别不同之处。

那个小老鼠般惊恐狡诈的保险公司职员,是人类鼠性和鸡贼的集中体现,在我印象中,只有科恩兄弟的故事,能赋予此类人物魂一般的准确刻画以及滑稽可笑的细节。他落入陷阱的起因,是因为他没能在杀手问他是否要报复侮辱他的人时,及时说不,这是一个偶然。但杀手似乎把罪恶的人性能量传递给了他,使他自以为知道了这个冷酷世界的真相,有了愤怒的勇气。其后,他想逃脱惩罚,他不相信善恶有报。他的几乎所有动机,都是为了逃跑...渐渐地,这种逃跑培养了他的犯罪能力,发现可以利用人性的弱点来报复别人、达到自我保护。这是人类中弱者的典型。那个杀手是个人性泯灭的典型,好胜逞强,自认上帝,自认先知,洞察人心中的恐惧,能控制一切,报复心和被人尊重和需要是他生存的动力,制造混乱、看见人类为了利益自相残杀是他的乐趣,他是强者的象征------是编剧用来颠覆圣经的重要一笔。他偶然起念,帮保险公司职员报复车行老板(不要忘了,他杀车行老板之前,先见了一面,才真正起了杀心),引发了后面一系列事件。

天灾人祸是科恩兄弟的招牌菜,超市大王还钱赎罪之后,发现空中落下的鱼砸翻了儿子的车,儿子死去----救赎与因果报应,在此遭到嘲弄。而胆小的邮递员,在脱离警察身份后,却反而破了案(执法机构的无能可笑啊!)。实际他开枪打死杀手并非出于声张正义,而是担心杀手会对自己怀孕的妻子不利,这是完全出于自我保护的本能------这是这部剧集中我个人最喜欢的人物,他被编导赋予了同情与安慰,他具备普通人的平庸与善良,知足,并甘于碌碌无为,知道活着就是天赐,结尾时,他的妻子,那个原本一心要破案的女警英雄对他说,奖励应该给你,我已经当了局长-----正反映出她受到丈夫影响后对活着这件事的朴素认知----公平补偿心理。

通常认知上的善恶是非,在这个故事中经常处于模糊境地。人物行事,和性格以及对于善恶的认识息息相关,勇气和强弱转换,伟大和可笑一线之间.....

最主要的这四个人物,以及他们性格的刻画,组成了这个戏仿趣味浓厚的故事。个人最喜欢的是头尾两集,人物命运和因果完整咬合,既不落俗套又情理之中。小老鼠莱斯特死于逃命中的冰湖,应验了那句话:人生如履薄冰;女警当上了局长;邮差彰显了勇气得到嘉奖。

总体来说,这是偏近于严谨的严肃写作的一部故事集,很多对话的勾连妙用,需要看的比较仔细才能领会,因为要传达的信息,隐藏在里面。举个例子吧,在最后一集中,女警察召开全局会议,布置全镇搜索杀手,她说:“要在主干道上布置哨卡和搜寻”,这时,一个坐在底下的警察举手,要求发表意见。这个警察说:“全镇的主干道是三条,是三角形,而不是一条。”女警点点头,没回应他。

这个细节看起来是和剧情无关的,因为和后面的破案并无联系,但其实另有深意。从这个不合时宜的插话,我们可以感觉到这个警察的愚蠢----坐在底下的警察们,谁不知道全镇是三角形主干道呢。这么一个紧急的时刻,注意力却放在这么个细节上岂不愚蠢,而且愚蠢还不自知。这个警察或许是想提醒同仁们,别忘了另外的两条-----这就更看出小镇警察的集体愚蠢了。此外,也有可能,侧面反映出那个警察对这个女领导的不放心。

 4 ) 好剧无废言——一点容易被忽略的细节

剧里面有很多伏笔,使得Fargo就像是一个真实的世界,只不过由于展示的角度有限,所以很多可能来自另一个故事的细节看起来像漏洞。比如,这个表现出存在与不存在二象性的“图书馆”。图书馆最早出现在第一集靠前的位置(手机码字),当时Hess尚未登场,Lester在向一对夫妇推销保险(掉个书袋,这里的情景是在致敬1994年电影Fargo中主角Jerry向顾客夫妇强卖汽车防锈服务),男顾客婉拒了推销,理由是他在“图书馆”工作,遭受意外的风险小到无需保险。就是这样一个观众印象不会超过半小时的路人后来至少又出现了两次。一次是第九集(依稀记得),Lester确认女友被Malvo枪毙后来到附近Lou的餐厅,试图伪装行踪,在去洗手间的走道边上就坐着那位“图书管理员”,显然他在与人饭后闲聊,跟Lester打完招呼后喃喃道:那人发迹后变了不少。他另一次出场就不完全是闲聊的路人了,他在车行工作,就是Malvo在第十集造访的那家,后来他被绑在方向盘上吸引Key&Peele的注意,然后遭Malvo灭口。求饶时,他的最后一句台词是:我还有老婆孩子。这个孩子应该就是第一集里他找Lester以及做汽车生意的原因:老婆怀孕需要依照有关保险找Lester报销误工费疗养费之类的,孩子出生后图书管理员的工资又无法养活一家人。但是这段故事有个环节和剧情矛盾了,观众可从第二集里Numbers与Mr.Gold的对话得知,故事发生的小镇Bemiji是没有图书馆的,所以路人也不能在不存在的图书馆工作,但他向Lester毫不犹豫地撒了谎。Lester可能是过于怯懦而没能当即点出破绽,而路人的这种狡诈言行则可以解释为刻板印象中小商人特有的市井圆滑。如此一来,剧中看似日常流水账般的细节在塑造主要人物的同时,竟然悄悄地变了一个活人出来。这种操作不仅极限地利用了有限容量创造了更多内容,还使得观众即便不仔细思考故事情节的联系,也能隐约体会到一种通过偶然产出真实感的魅力。

 5 ) 莱斯特和格斯

莱斯特和格斯其实表面上是一类人,懦弱,被排挤的小人物。他们都同杀人魔有过交谈对质,最初的选择都是错的,莱斯特没有拒绝杀人魔的帮助,格斯放走了杀人魔。但是他们两人选择了截然不同的路,莱斯特不满现状听从了恶魔的召唤,杀妻撒谎,最终在作恶的道路上一走不回头。格斯无法释怀自己的过错,希望面对错误修正,他其实真的很弱,什么事都做不好,却是在第一次带着放走嫌疑人的责任去其他警局报告情况的时候推动了案件调查,在第二次误伤女警察一直道歉认错的时候收获了芳心,最终最终通过妻子对案件分析的智慧,对惩恶扬善的那么一点点追求,对家人的保护欲产生的勇气,手刃了杀人魔。这两个人本来差不多的男人,一位连朝夕相处的妻子都看不起整日言语讥讽,一位却有懂事听话的女儿,我想说有时候可能家人的爱才是最重要的,一样的人格,有没有爱真的会让人做出截然不同的选择,人生走向两个不同的方向。

 6 ) 美帝亚裔新移民的悲剧人生



我姓朴,英文名叫琳达。

我出生在韩国,三岁的时候跟着父母漂洋过海来到美国,在明尼苏达州一个小镇定居。

父母开了家汽车旅馆,我从小就在家里的旅馆做帮手。

打扫卫生,清理厕所,洗衣服被罩床单,我看惯了美国男人女人的遗弃物,甚至床垫上的大便。

我长大了,却越来越受不了这种生活。

我幻想有一天,遇到一个男人,就像灰姑娘遇到王子。

我在保险公司找了份工作。

由于从小跟随父母长大,我并没有寻常美国女性那么独立。

我想找一个男人依靠,可是找谁?

我的交际圈子不广,这里是一个人人认识人人的小镇,一个亚裔女性想嫁好并不容易。

我在发呆。

看着一个男人的背影发呆。

他是我同事,已婚。

他过的并不幸福,他老婆曾是校花,现在是个絮叨的大妈,很让人讨厌。

不但让人讨厌,还根本没有我漂亮。

他的背影很好看,做事谨小慎微,有个漂亮的房子。

有时候我会胡思乱想,为什么没人来把他老婆杀掉,这样我就能住进那个漂亮房子。

当然我只是想想,我并不想谁死。

我很孤独,办公室很无聊。

那天上午,听到他老婆真的被人杀死,我很吃惊。

然后又高兴,然后又害怕。

忐忑不安中,消息传来,原来是他弟弟杀的他老婆。

他老婆那么丑,他弟弟却跟他老婆通奸。

他真可怜。

我认为这是上天的安排,好让我亲近他,我邀请他到我家吃饭。

可是我还没完成邀请,就有个凶女人带着两个半大小子过来,在办公室跟他吵起来。

凶女人说他是骗子,骗人上床却不办事,凶女人的孩子也上来动手,却被他打退了。

他真勇敢,跟以前不一样了呢。

我慢慢接近他。

我们在一起了。

我们结婚了。

我住进了漂亮房子。

我丈夫成了经理。

我丈夫拿了保险销售冠军。

我们去拉斯维加斯领奖。

我身上的礼服很合身,丈夫在台上感谢了我,我实在太幸福了。

我正在酒店房间睡觉,老公慌慌张张进来让我穿衣服跟他走。

我想问为什么,但我知道我不该多问。

回去的路上,老公编了理由。

我假装相信。

老公的神色很紧张,我知道出事了。

男人总有他们不可言表的苦衷,我知道什么时候闭嘴。

老公说要出国旅行。

看来事情有些严重,但没关系,我愿意和他一起经历。

刚到家,警察就来了,老公被盘问的语无伦次。

我帮老公打了掩护。

我知道他以后一定会对我更好。

我们要去墨西哥,去之前要先去办公室拿护照。

去办公室的路上,我告诉老公我以往所受的苦难。

我想让他知道,我现在和他一起很幸福,只要我们在一起,我就满足了。

办公室外,老公没下车,他说他背疼,想让我去拿护照。

我知道他在怕,他在撒谎,但我没拆穿,我连警察都骗了,这点谎算什么。

他说怕冷,给我递过来外套。

我穿上,走进办公室。

一声枪响,

我倒地了。

我还没想清楚是不是给老公当了替死鬼,

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

 7 ) 魔鬼狡黠,魔鬼愚蠢

杀手Malvo就是魔鬼。人类可以出于名利愤怒而作恶,但Malvo的兴奋点只在引诱人类堕落,那一箱录音带就是他的战利品名录。伴随着邪恶的是超强的能力。你简直不知道还有什么是他不能做的:牙医?牧师?律师? 这几个角色恰好是美国社会中被视作砥柱中流、受人尊敬的职业。万国的荣华对Malvo来说都是信手拈来,但是他的兴趣却只在腐蚀、毁灭人类。现在这个游荡的魔鬼来到了明尼苏达,一个冰封之地。此地最大的族群是德国后裔,操着奇怪的斯堪的纳维亚口音英语。主要城市的人口均不超过十万:封闭、保守、平庸。身材肥硕的女警,懦弱无能的单身父亲,经历中年危机的保险推销员,充分代表了当地的气质。他们只是一群固守Rule的笨蛋,当他们不慎遇到完美的魔鬼,似乎已注定遭受厄运。

然而结果却不是这样:尽管魔鬼大闹一番,付出了几条人命,最终还是死于他看不上眼的小人物之手。他被左轮手枪连发五枪击毙的场景看似非常具有那个寓言中所说的“英雄气概”:一只挣脱陷阱的狼,却最终死于失血。但仔细想来却并非如此。Malvo的失败完全来自他的愚蠢,比如和酒店老板娘喋喋不休的讲关于宠物的笑话,以至于被人留下深刻印象;一定要偷红色的法拉利作案,轻易引起别人的注意和警觉(如果不是红色法拉利Grimly就没法这么轻易就发现他的藏身之地);干掉Fargo的黑社会和笨蛋杀手虽然非常帅气,但如果一开始不惹事杀死Hess,也就没有这些波澜;在医院里治疗伤口,和Lester谈论杀人,在第一话就被女警联想到真相…… Fargo中有很多一本正经犯蠢的人物,但其中最隐蔽却也最典型的正是这位Malvo魔鬼先生:破绽百出,左支右拙,其实是个蠢材,却能够蛊惑人心。

这就是外来的腐化可怕之处。

Lester处在小镇的封闭秩序的底层与边缘,他并非不属于这个Community(这是个非常重要的概念),但却对自己的位置不满意。他是整个秩序的那块松动的部分,是阶级社会中的流氓无产者。对他而言Malvo就是“外来的真理”,一种带着新鲜味道的救世神话——我们是不是有点熟悉——带有砸烂不公正的枷锁——唠唠叨叨的老婆、貌合神离的兄弟、欺软怕硬的同学——的“解放力量”。但事实证明,解放出来的不仅仅有力量,还有他的兽性,秩序对他的一切枷锁,其实都是让他免于毁灭的保护。他所不满意的这一切,诚然有不公正的部分(这也是为何Malvo的蛊惑能够在他身上生效),却说到底代表了一种正常状态。这种正常构成了生而自由的人类无所不在的枷锁,无比乏味、迟钝,但也对外来的异物有着近乎本能的排斥力。

到最后,所有外来的人物都死掉了。

一切波澜都来源于Malvo这个“外物”的入侵,Lester由于他的腐蚀,也变成了“外物”,一个感染体,他能够蒙混过关不是因为他的聪明,而是他利用了自己的身份,在这个Community里,所有人都彼此认识,所有人都彼此保护。警长说我认识这个人十几年了,他不可能是凶手,在正常情况下,警长的判断并非不对。小镇最后清除了感染,在血腥后恢复健康,仿佛经历一场异常重大的炎症。Bill警长说:“我要辞职,我发现有很多事情变了,变得恐怖。”这就是他对触目惊心的感染与腐化的直观感受。但女警一家——作为免疫的白细胞——承担起了责任,继续捍卫整个Community的健康,守望不息。Grimly在最后遇到Malvo后说,我解开你的谜团的,Malvo似乎略带期待的说:然后呢?似乎又在找机会施展话术,但Grimly没有给他机会,果断地开枪击毙他。

如果把电视剧版Fargo和狗镇对比一下,就会发现二者构成奇妙的对位。狗镇讽刺美国乡镇精神的“虚伪”和“愚昧”,好像是Malvo在告诉Lester那个“可怖的真理”:你以为这里有规则么?其实并没有。(用某种哲学黑话来说,就是:并不存在可以称之为道德实体的那种东西),所有人都是在假装,只要时机合适,你们都会露出野兽的“本来面目”——一种魔鬼称之为“诚实”的德性。但Fargo却告诉我们:在魔鬼花言巧语的能力与机智面前,平庸而愚钝的正义是不可战胜的:这不需要进一步的解释,也不需要进一步的探究。我们只需要在剧终满意地默念:上帝保佑美国。

 8 ) ep2 结尾的音乐

我是风,是海,是晚星
我是每个人,任何人,没有人

Eden Ahbez - Full Moon
http://music.douban.com/subject/2350965/
http://y.qq.com/#type=song&mid=004O2DUO1euzg5

To live in an old shack by the sea
And breathe the sweet salt air
To live with the dawn and the dusk
The new moon and the full moon
The tides the wind and the rain…
To surf and comb the beach
And gather sea shells and drift-wood
And know the thrill of loneliness
And lose all sense of time
And be free

To hike over the island to the village
And visit the marketplace
And enjoy the music and the food and the people
And do a little trading
And see the great ships come and go
And, man, have me a ball

And in the evening
When the sky is on fire
Heaven and earth become my great open cathedral
Where all men are brothers
Where all things are bound by law
And crowned with love
Poor, alone and happy
I walk by the surf and make a fire on the beach
And as darkness covers the face of the deep
Lie down in the wild grass
And dream the dream that the dreamers dream

I am the wind, the sea, the evening star
I am everyone, anyone, no one.

 短评

按照电影的结构拍电视剧,编剧竟然懒得给自己留活路,直接一季搞定一个故事。

8分钟前
  • 亵渎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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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的比科恩还他妈科恩;如此荒诞的语境之下,还有人在质疑漏洞这种低级的事情,真是太无聊了。

10分钟前
  • 托尼·王大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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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反映美国人民真实智商水平的良心剧。蠢得来一肚子火,一度快要看不下去,不过还好只有10集。

12分钟前
  • 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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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个人发现自己的阴暗面加上一些冷静的小聪明就可以主宰别人的生死时,是会上瘾的

15分钟前
  • 墨梓
  • 推荐

每个顶级美剧都要有个牛逼的一集,比如权利的游戏第九集,比如真探的第四集,比如冰血暴的第六集

19分钟前
  • 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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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你心情压抑内心愤懑与人不为善的时候 脑袋里都会出现两个比利鲍勃, 一个说 杀了他吧 杀了他吧。另一个说 好啊好啊。

22分钟前
  • 说好的世界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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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兮兮的剧情肯定会吸引很多观众,不过马丁的演技让人觉得别扭,这跟花生、比尔博演的就是一样啊

24分钟前
  • 还行

放在最顶尖美剧那个行列里,这也属于酷到没朋友的。特别是如果你喜欢并熟知科恩兄弟的风格,那这是一场饕餮盛宴。其实只是沿用了原版电影中一些人物和情节设定元素,故事是全新的,而且更曲折更过瘾也更泛黑,演员个个精彩绝伦。

29分钟前
  • 麻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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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开头写着故事发生在2006,经过真实事件改编,那1996年科恩兄弟的冰血暴穿越了?

30分钟前
  • 彭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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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测是神剧。只是Martin Freeman就像是。。。炒菜时放进了老干妈,不管是啥菜都变成了一个味道。一看他受委屈,就想卷福怎么还没来。可真急死我了。

33分钟前
  • 小波福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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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是耶稣的信徒,有人是撒旦的拥护。

36分钟前
  • shining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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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人对绿色更为敏感?因为从远古时代开始人类就得在树林狩猎,这也让人成为了天生嗜血的杀手,带着感情的人永远斗不过没有道德的人,杀手也因此大杀四方并黑化了莱斯特,却也因此死在了莱斯特和葛斯手中,也算是因果报应

38分钟前
  • Indecent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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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剧史上第一劝(嘴)说(炮)帝就此诞生。ps.花生快回去演你的比尔博,演技差害我总出戏。

43分钟前
  • 非妖孽不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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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马丁的花生式说话舌头撸不直、身体动作不协调、神经质的套路式表演外别的都很赞。

48分钟前
  • 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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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明白Billy Bob Thornton为什么前妻这么多了。

50分钟前
  • 岛上的夏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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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叔你这么屌,你前妻知道吗?花生被小寡妇的大腿压在沙发上,夏长脸你还不来救他?

55分钟前
  • AN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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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两集溃不成军

59分钟前
  • 妖灵妖
  • 推荐

开始讨厌马丁了,结结巴巴的程式化表演太让人厌倦

60分钟前
  • 黛玉怒拔垂杨柳
  • 推荐

松顿叔你要火

1小时前
  • 兮称
  • 推荐

不纯粹,既非纯粹的荒诞主义,又不是纯粹的写实主义,实在有点无聊。

1小时前
  • 闲人
  • 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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