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一级恐惧
李察基尔扮演的律师,为一桩主教谋杀案做辩护。凶手是一个具有双重性格的少年,他无知且绝望,而随着案件层层剥离,在结尾展现出的真实才让观者大呼过瘾。居然现在才开96年的一级犯罪,而且居然还是觉得出彩,可见大片的永恒。爱德华诺顿的表演真是让人眼前一亮,艾伦眼神纯净,表情木讷,完全一个清纯少年,而瞬间转变的罗伊则表情凶狠,眼光凌厉,在两个性格间的切换自然顺畅。李察基尔的大腕气质依旧,眉宇间可谓风情万种
2 ) 爱德华诺顿·周
冲着Brad pitt去看《搏击会》,你会失望的;冲着Richard Gere去看《一级恐惧》,你也会失望的。
因为在这两部电影里,Brad pitt和Richard Gere反倒成了花瓶,初出茅庐的Edward Norton爱德华诺顿才是最吸引眼球的。可以肯定的说,没有谁看了这两个片不会不喜欢上他。
Edward Norton几乎都快成了双重性格分裂专业户了,但凡这种类型的角色找他,绝对错不了,他依然会像1996年在《一级恐惧》中的debut show一样,给你惊喜。
我玩笑自己说,要不要把“孙悟周”这个名字改名为“爱德华诺顿·周”啊?
3 ) 一级恐惧
这个片子,粗看起来,无非就是老套的为谋杀犯脱罪的片子,故事加入了心理学的桥段,在结尾上抖了一个包袱。但在我看来,这个片子并没有透露出,一级恐惧在何处。
如果在两三年前看这个片子,我也会和大多数人一样,对此好不关心,但是这两年的生活教育了我,让我知道了有邓玉娇、野蛮拆迁等事,让我发现这些事情背后的逻辑如出一辙。在看到这个片子的时候,才发现这个故事,背后还有着耐人寻味的一面。
说起来这个故事,还是比较遵循着对称比例的模式,这个好坏对立,明暗结合的故事手法,大家都熟悉了。在这个故事里,体现的尤为明显。首先我先介绍一下故事的主人公,律师马丁和他的女朋友珍妮,为了谋杀犯艾伦,在法庭上成了对手。谋杀的对象,是这个城市里德高望重的主教罗大人。再此之外,还有珍妮的上司——萧纳西,也同样是马丁的前上司。以及和萧先生作对的黑社会老大。这些人物的关系,错综复杂,但是有一个明显的对称关系。
这个故事的明线,很清楚是以谋杀案为中心,但是在这条明线之外,对于房地产的争议隐含在这个故事里。明的部分,在电影里已经交代的很清楚了,但是作为暗线的房地产开发,只是寥寥数语。我们还是需要理一下,作为天主教基金管理人的罗森主教,把钱交到萧纳西手里,而萧先生准备把这笔钱作为房地产开发的资金。我们可以说作为总检察长的萧先生,对此应该驾轻就熟。但问题是,还是出了漏子,在野蛮拆迁的过程中,当地的黑帮老大发话了,并找到罗森主教停止了房地产开发项目。
黑帮老大说,我是这个社区的保护神,保护他们——不受上等社会的欺负,否则他们全部将流离失所。这个片段,如果不注意的话,我们很难了解,这与整个故事有何关系?我们如果记得的话,艾伦是被罗森主教从街头救回来的。也就是说,是野蛮拆迁的恶果,被爱心人士救了起来。这就非常值得玩味了,罗主教的钱,导致了野蛮拆迁的存在,也就是艾伦流离失所的重要原因。罗主教,又把他们“救”了起来。
可是,就是被救的艾伦,把罗主教残忍谋杀了。这个故事有点意思了吧!我们回到电影的开头,马丁进入了灯火辉煌的大厅,里面坐满了各界的社会精英——罗森主教、萧纳西、珍妮、马丁和那个可爱的孩子艾伦。应该说主人公们,已经全部到齐了。这个情景和追逐艾伦的伙伴阿力的场景作对比,那个肮脏的贫民窟。天堂和地狱的反差,就是如此的明线。我们想象一下,艾伦就是在这里被罗森主教救回到天堂之上的。
房地产开发和罗主教的窥阴癖,在法庭上暴露无遗。我们看到了什么?上流社会的生活赖以存在的金钱,是靠着艾伦、阿力这样的无家可归者来完成的。当罗森主教,让阿力和艾伦强奸琳达的时候,事情就悄悄起了变化。我们可以发散一下,阿力和艾伦都是被选中进入上流社会的人,我们想到了谁?知识分子阶层,就是靠着上面的恩惠,才能进入到上流社会的人。当他们被要求强奸具有同样背景的琳达的时候,知识分子出现了彻底的分化。有些人成了珍妮,为达官显贵辩护的律师。有些人良心发现,成为了为“人民”辩护的马丁。
问题的错综复杂性在于,保护社区不受上等人侵害的黑帮老大被萧纳西谋杀了,而谋杀了罗森主教的罗伊活了下来。我们推断一下,在没有了黑帮保护的社区,一定会遭受到来自于上等社会的野蛮拆迁。而流离失所的人会越来越多,他们会向扑下他们的上流社会,投出他们愤怒的修脚刀。
写到这里,电影和现实,我已经分不大清楚了,是谁把艾伦变成了罗伊呢?也许,一级恐惧就在这里,我们也生活在这样一级恐惧里。!
4 ) 诺顿一笑,我就母爱泛滥
我因为《搏击俱乐部》而开始关注爱德华·诺顿,没想到他的处女作就让我彻底惊艳了一回,有些人天生就适合一类表情,就像诺顿,无辜的时候让人想到受惊的小兔子,如果我是陪审团的一员,我一定会坚决地投他无罪票,那一抹突然绽放的笑颜,那娇羞,简直让人平生出母爱来!
想不明白为什么要叫“一级恐惧”呢?因为诺顿最后邪魅的一笑,说根本没有艾伦只有罗伊么?是到最后才恍然大悟——原来一切都是他一手炮制么?那满身鲜血疯狂逃逸的孩子,躲在铁轨下面无助惊恐的样子,被关在铁笼里怯懦地结结巴巴地说自己怎么可能杀死主教呢?那根本就是我的父亲!他周身弥漫着一股杀伤力为零的稀薄气息,更何况他还委屈地告诉大家——I....I....I lost time....身世凄惨,无依无靠,还间歇性发作失忆症,这本身就足够引起大部分人的同情心了,再加上那闪烁着长睫毛,似睡非睡的眼睛偷偷地望向你,在与你视线接触的刹那瞬间转移,然后羞赧地笑起来,这分明就是一个内向而善良的男版小LOLI,还是Mom's boy.
我在想,要是Lie to me里面的男主人公取代了这个小三角眼的律师,那会发生什么呢?他会不会发现小诺顿撒谎?揣测中那应该是很精彩的对决,诺顿的每一个表情一定都会被记录在案,那扑朔迷离的小眼神和紧张不安的笑容都会被分析一番,甚至还有那嘚嘚嘚的口吃音。到底谁会赢?
大概律师大概在猛然惊醒之后内心变得哇凉哇凉,从追名逐利到最后默默走出后门,道德与法律,真相与公正,这之间的天平应该怎样摆平,相信他会开始思考得更深入。记得律师之前说我相信人性本善,所有的被告在被宣判之前都是一个好人,我之所以选择做律师,只是很好奇那些原本善良的人为什么会做犯法的事情。然而真相却并非总被揭露。
这应该不是一个关于高智商犯罪的故事,我更觉得它纯粹是为了展现爱德华·诺顿的绝赞演技,他笑起来太好看了,那颗媒婆痣点得恰到好处,纯真里面又有点风骚,所以,这样的人最适合演精神分裂,不管是不是真的分裂,总是观众是看见了两个截然不同的诺顿,这就好像既生了一个温顺的乖男孩,又生了一个性格狂放的野男孩,他们两个共同构成了对于男孩的全部可能性,不知道为什么,片子里的诺顿总能让我回归到母性去讨论问题。
这是很好看的一部电影,当然,好看之处在于诺顿。
5 ) 法庭与真相
这篇影评,纯属为了完成老师的作业~
怀着对法律的崇敬,总认为法庭是一个发掘真相还世间正义的地方,而影片开头,就赤裸裸地告诉观影者:“想讨回公道就去妓院,想受人凌辱就去法庭。”在这部影片中,一场以正义为名的审判,所谓正义与邪恶的交锋背后充斥着各种人性的丑恶面,大主教的伪善,律师的名利,州检察长的私利,女检察官的职位。而这些人统统都在这个法庭上遭受凌辱和审判,唯独真正的凶手最终逃离了法律的制裁。且不讨论艾伦杀死大主教的行为是否师出有名。来看一下这部影片中所反映的美国司法制度,讨论一下最终凶手没有收到法律制裁的制度因素。
辩诉交易制度:从影片的一开始,马丁律师就开始与州检察长为他的委托人潘乔伊进行辩诉交易。检察官助理愤怒地指出,潘乔伊是个亡命之徒,贩毒、敲诈、洗钱。看起来是十恶不赦之徒,然而马丁律师强调了“涉嫌”,这个词不仅体现了无罪推定的原则,更是基于律师对于检方证据不足,指控很难成立而胸有成竹。在证据不够充分的时候,检察官更倾向与选择辩诉交易来避免败诉的危险。果然检察官提出了他的价码:一百五十万,他得离开本州。马丁律师在与潘乔伊交流中,也告诉他最好要接受这个建议,除非他想用两年时间上诉。辩诉交易制度在此看来是一个三赢的模式。检察官不用承担高成本审理后,嫌疑人被判处无罪的风险,能够致力于更加严重的犯罪的诉讼。而嫌疑人也免去了长年累月的官司之苦,避开较重的刑罚。而代理人也可以在最后确定的嫌疑人支付的金额中获得四成(该影片中对该案的提成)。之后影片又提到:潘乔伊表示,两个月前,警察找到他,要他帮助警察指控阿德马蒂纳,然后提出交换条件,也是让他离开本州(而不追究他的犯罪行为)。这是采用辩诉交易的另外一个原因,为了在对其他更严重的犯罪的起诉中获得该被告人的合作。
所谓的辩诉交易,是指检察官与被告人或其辩护律师经过谈判和讨价还价来达成有被告人认罪换取较轻的定罪或量刑的协议。辩诉交易制度是最能反映美国刑事公诉职能特点的制度之一。美国的检察官公诉职能的独断性表现于此。辩诉双方达成协议之后,,法院便不再对该案进行实质性审判,而仅在形式上确认双方协议的内容。如今美国有90%的刑事案件是通过辩诉交易制度完成的,也就是说,事实上需要陪审团进行法庭审判的案件只有10%。这对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有着很大的帮助。美国前首席大法官沃伦•伯格曾说,如果辩诉交易在所有案件中的比例从当前的90%降到80%,就需要配备双倍的人力、物力,包括法官、法庭书记员、法警、陪审员和审判场所等。然而对于辩诉交易制度的反对之声也是一浪高过一浪,很多人认为,辩诉交易制度损害的司法的公正,让本应接受法律制裁的犯罪者逍遥法外,而受害者的权利无法得到充分的保障。
辩诉交易制度在美国的普遍实施有其背景。案件繁多而如果每一桩案件都要经历召集陪审团的过程,将会使得案件的结案率大大降低,导致案件积压,加重了司法系统的负担和控辩双方的负担,而一些亟需得到经济补偿以进行医疗甚至生存的受害者由于案件的无法审结而陷入生存困境。这是一场关于公正与效率的博弈。“迟来的正义即非正义(Justice delayer is justice denied)”。当然在辩诉交易制度的使用上,美国法律也作出了限制和要求,以保证正义的实现。
在我国是否应当引入辩诉交易制度?对于我国来说,近年来,案件数急剧增长,给有限的司法资源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在我国的刑事诉讼制度中也规定了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简化审的案件分流方法。那么对于是否能够引入辩诉交易制度呢?2002年4月黑龙江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借鉴美国的辩诉交易处理孟广虎故意伤害案件,引发了媒体、法学界对辩诉制度引入的关注和讨论。而我认为,辩诉制度的引入,最大的一个障碍点在于司法系统的公信力缺失以及民意对司法审判的影响过于严重。我国民众对于法律的了解愈加深刻,愈明白司法系统中存在的种种不公正现象,引起了极大的民愤。而中国千百年来的道德传统认为,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有罪必究,辩诉交易制度在民间更易被看做是“以金钱换自由”“钱权交易”云云。对公信力已经极其薄弱的司法体系又将会造成多大的打击也不得而知。正如死刑的存废问题一样,将会一石激起千层浪。因此,引入辩诉交易制度,如何以专家的话语权填平民意的鸿沟,存在很大的难度。
律师制度:马丁在看到艾伦被捕的消息之后,职业敏感性告诉他这将是一个抢手的案子,当时他想要接下此案的缘由并不是什么伸张正义,而仅仅是为了出名,为了自己的执业生涯。在查到艾伦下落的时候,他迅速地会见了艾伦,并且要求成为他的律师,免费提供服务,并表示能够为他免除牢狱之灾。马丁的话语中也透出了,如果艾伦不接受他而使用费用便宜的公设律师,将要准备把牢底坐穿。这也体现了美国社会的一个现实,有钱人才能聘请得起大律师为其辩护,并经过众多律师的头脑风暴最终免于牢狱之灾,而穷人只能接受法律援助,而援助质量不高,而不得不接受严苛的处罚。
美国的律师享有很高的权利,在该片中当马丁轻松的来访于关押艾伦的“看守所”,狱警没有任何阻挠,也没有要求出示任何证件。律师会见其当事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马丁还可以深入现场进行现场调查,第一次调查,对看守犯罪现场的警察出示了证明文件,然后警察仅仅告知了他,注意保持现场的原状,就允许他进入现场调查。之后马丁怀疑有第三人作案时,为了探明案情深入取证甚至“抓捕”证人阿力。马丁在法庭上援引美国宪法修正案传唤州检察长作为证人得到了法官的允许。而我国的律师则局促的多,律师在侦查阶段没有阅卷权,不能调查取证,甚至在会见犯罪嫌疑人时,也受到侦查人员的在场监督。在这种强职权主义模式下,刑事辩护律师很难放开手脚,为委托人争取应有的权利。
特权规则: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特权是委托人有权拒绝透露与组织他人透露委托人与律师之间的秘密交谈。所以,马丁律师在与艾伦会谈时,能够无所不说,甚至教他如何摆出一副无辜的面孔以博取陪审团的同情。美国的华尔兹教授指出:“特免权存在的一个基本理由是:社会期望通过保守秘密来促进某种关系。社会极度重视某些关系,宁愿捍卫秘密,甚至不惜失去与案件结局有重大关系的情报,例如很难想象有什么事情比‘律师——当事人’特权更能阻碍事实的查明。此外还有医生与病人之间,夫妻之间,神职人员与忏悔者之间的特权。这些特权保障了社会一些基本道德的存在,使得社会机器能够平稳运行。如果这些特权得不到保障,那么社会一定会陷入一场令人恐慌的信任危机。这也就是本片结尾的时候,艾伦暴露出了他并不是真正的多重人格障碍患者,而是伪装成存在精神病患而逃脱法律制裁,马丁律师落寞地离开了看守所,而无法指证艾伦的杀人行为。
这种特权制度,倒是与我国古代的“亲亲得相首匿”有着异曲同工之妙。而我国现在的法律制度,总是过分强调实质正义,有错必纠,而把程序正义放在一边,但并不见得真正地实现了正义应有的内涵。
证据展示制度:该片中,由于马丁是提出无罪辩护,并一直在寻找一个所谓的第三人。因此,后来发现艾伦可能存在多重人格障碍问题时,无法改变当时的无罪辩护,只能偷偷把发现的犯罪动机录像丢在检察官家门口,并且诱导女检察官在交叉询问时激发出艾伦的第二重人格。而在法庭上,当马丁的辩护偏离无罪辩护时,检察官能提出抗议,且法官也给与了马丁警告。这是基于,如果辩护方准备在审判中提出被告人案发时存在精神问题的辩护,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将此意图书面告诉公诉方和法庭。否则辩护方就不能做出这种辩护。如果辩护方准备在审判中出示被告患有精神病、神精缺陷或其他与承担刑事责任相关的精神状况和专家证言,也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将此意图书面告知公诉方和法庭。法庭根据公诉方的请求,可以对该被告人的精神状况进行强制检查。如果被告方未能履行告知义务,或者不服从法庭的检查命令,法庭可以排除其提出的有关专家证言。这种证据制度,能够防止控辩的任何一方在法庭上提出新证据或者事前隐匿证据而在法庭上进行突袭,导致任何一方没有防备而无法进行有效的防御。
最终法庭发现艾伦可能存在精神障碍时,由于与当时召集陪审团时进 行审判的情况不符,法官解散了陪审团。明显的,艾伦最终可能由于精神障碍而免于法律制裁。
这种精神鉴定,在我国可以参考前些年的邱兴华案。邱兴华案一审被判死刑,不仅是对受害人,更是对所有保持着朴素道德观的民众的告慰,杀人偿命。然而对邱兴华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的提出,一石激起千层浪,引起了各方巨大的反响。一边是受害者家属血和泪的控诉以及不杀不得已平民愤的民意沸腾声;一边是法律专家挥动着法治旗帜为精神鉴定奔走呼号,同时法官还承受着自身法律专业素养和道德情感的抗衡。民意与精英的对抗走在了风头浪尖。这种精神状况鉴定的法律程序缺失,是导致这种冲突的关键。也提醒着我国司法体系关于程序正义的关注和重构。以及如果向民众解释死刑的存废。
关于该片所体现的一些美国人的观念。马丁在与采访他的媒体人在酒吧谈天时,先是抱怨了律师所遭受的社会重大非议。然而,当媒体人问道:你为什么辞去公职。马丁的回答中有一句话:能上场打球何必当裁判。作为一名美国的刑事辩护律师,马丁一定能为中国的刑事辩护律师所羡慕,美国司法体制为了保护人权,对于被告人权利的保护有众多制度,如人们所熟知的证据制度,米兰达规则等等。因此也赋予了律师很大的权利。在法庭上,律师的专业素养和辩护技巧,同样也能够呼风唤雨。甚至影响陪审团最终影响判决结果。而对于公权力的限制,法官与检察官的行为也必须合法,避免了公权力的肆意妄为。因此,马丁愿意在上场打球,而不愿只做一名裁判者。而在中国的情势完全不同,越来越拥挤的公务员考试独木桥,更多的人愿意走这条捷径而进入裁判者的行列,因为裁判者意味着权力。权力本位的思想,让人更愿意做裁判者,而上场的人不关注实力和技巧而反投寻求制度外的帮助。
艺术总是来源与生活而高于生活,此片在美国人的角度,更愿意的是揭示美国司法制度中存在的总总弊端,而最终导致凶手逍遥法外。而对于司法改革口号震天响而雨点小的我国,则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6 ) 爱德华很会装
其实看了没多久我就知道是精神分裂杀人事件。看过一些精神分裂的:致命ID,机械师,捉迷藏...但是看这个片子,真的是应了一句话:我猜到了这开始,却猜不到这结局。
最后爱德华诺顿那一眨眼,我竟然感觉非常的自然。他真的太神奇了。
整个故事显得不是特别新颖,但是情节很流畅。看完了我就迫不及待推荐给朋友了。
说到理查基尔...我倒是看风月俏佳人知道他的,以前并不觉得他演的多好,不过这片子里的表现还算很不错的。至于爱德华诺顿,则和大多数人一样,是看了搏击俱乐部才开始喜欢他的。然后我就找了他所有的片子来看,得出结论是:搏击俱乐部是他的巅峰之作,确实前无古人,希望不要“后无来者”。而在这一部据说(我也是听说)是他的荧幕开山作中,他已经表现得非常非常特别了。他经常一副“我不知道啊我只是出来买酱油的”表情,就是欲言又止,一个“what”发不出来的表情,真的很逗,我都不知道用什么形容词来表达了。
因为一个演员而看一部电影,是我经常干的事。让人倾慕的男演员不是必须有所谓的“贵族气息”,他绝对可以穿深色过脚踝的袜子配运动鞋,也绝对可以很小市民样,只要他是爱德华诺顿。
总的来说,这是值得一看的片子,看完了或许不会有很多惊喜,但是至少不会后悔。
7 ) 配角也有太阳的光芒
本片是爱德华·诺顿的处女作,他那惊艳的表演也为他赢得了第69届奥斯卡金像奖最佳男配的提名与金球奖最佳男配等一系列荣誉。诺顿是天生的双重人格精神分裂表演者,本片的出色表演像是为其量身定做的剧本那样浑然天成。诺顿在《一级恐惧》里装疯卖傻,跟他卖力的嘶吼关系很大,但若是安东尼·霍普金斯也这样嘶吼,肯定只有立马坐电椅的份了,没办法,诺顿天生长了张梦游脸,他不神经谁神经。
Norton那时嫩的能掐出水来,李察叔叔的锋芒都被抢了。异域郊区口音癖加精分迷,15年前而言,算很不错的片。
人格分裂百片映,至今已觉不新鲜。江山代有名角出,诺顿风骚二十年。(7.5/10)
“想找公平就到妓院,想被人干才到法庭。”
因为相信诺顿演技和人性本恶,所以没了乐趣
爱德华·诺顿牢房那场戏真的是好,两种人格切换得十分自如。这个故事一开始以为是《24个比利》,没想到最后是《控方证人》。
续集应该这样:受骗上当的律师价值观被极度扭曲。为寻求报复,精心操纵凶杀案,成功嫁祸诺顿这个贱人,至其死刑
这部电影非常接近十二怒汉,关于犯罪的探讨在针锋相对的辩论中,俨然成为情节推进的幌子。而在此辩论中的关于社会、宗教或者战争的种种,才是真正的潜台词。人之初到底是善,还是恶?万恶之源到底是真实的,还是想象中的?这些都成为立论的线索。而这部电影之于我的结论是,能够用法律来辩解的善,非真善;同样的,恶,也非真恶。So,the last sentence is"love is hurt."
我很爱看法庭戏的,这片子里几处法庭戏都很精彩,最后的反转也好;诺顿的表演要赞一个,那邪恶与纯良不停切换的小眼神啊~
诺顿很适合这种角色哈,不过整体故事一般般
“他就像父亲。”这句话本身就是伏笔。
你去看诺顿!你去看诺顿!
就知道你丫是装的
诺顿最后的笑容太邪恶了~~
Norton的笑啊~~~!
我承认我是冲着Edward Norton去看的...
演技出色,结局出乎意料
爱德华诺顿说,我将在搏击俱乐部里面真正成为一名精神分裂者。基尔说了,我将在芝加哥中真正成为一名没有正义感的律师。
看了致命id 已经没了惊艳感
看点:Norton太会装了
EdwardNorton 表现出色,特别是他露出那一抹浅浅的讪笑,叫人起鸡皮疙瘩,理查•基尔法庭内的攻防对决精采,结局张力十足